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安徽一醉驾司机致2死7伤 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死刑

攀枝花日报 2010-11-19 21:30 大字

新华社合肥11月18日电(记者 程士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醉驾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醉酒驾车致使2人死亡7人受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死刑。

被告人董飞现年33岁,系安徽省太和县倪邱镇崔寨村村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1日晚,董飞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撞倒一名行人后逃逸,不顾同车人劝阻,关闭车前大灯,继续驾车飞奔,行至大王庄时又先后将村道上的多名村民撞伤。被撞的伤者中,其中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7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飞醉酒驾车撞人后逃逸,继续在人口密集的狭窄街道上,不开车前灯高速行驶,造成连续撞击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判决,判处董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1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计154万余元。董飞表示将上诉。

新闻推荐

职务犯罪只因轻刑多

■郭之纯最高检发现,2005年至2009年6月,全国被判决有罪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判处免刑和缓刑的达69.7%。为此,最高检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一审判决开始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