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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炮制股票诈骗案 新华社记者 朱薇

攀枝花日报 2010-10-13 21:52 大字

“即将连拉5个涨停板‘黑马\’股票信息”、“重大资产重组即将停牌金股信息”……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依法对两起利用证券公司作幌子,提供虚假信息给股民、骗取股民咨询费或会员费经济诈骗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骗子竟是一群平均年龄23岁的年轻人。

诈骗钱财

今年5月,股民王林女士接到几个陌生电话,自称是华纳证券投资公司股票操盘手刘凯和刘佳,对方以能提供赚钱的股票为诱饵让其缴纳服务费6800元。王林信以为真,将6800元通过银行打入对方提供的2个银行账户。但王林按对方提供所谓内幕信息购买的股票不仅没赚钱,反而深度被套。王林察觉上当被骗,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黑龙江股民马女士有相似遭遇:她为得到某投资公司提供的“股市内部行情信息”,先后三次交纳钱财给该公司,被骗三万元。

经过侦查,沙坪坝区公安机关很快侦破两起诈骗案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约23岁。

1986年出生的永川农民谢某,利用自己在“中国财经快讯”股票咨询公司做过业务员的经历,于2009年10月在沙坪坝区开设名为“富盈投资咨询公司”,伙同无业人员吴某、刘某利用网上买来的股民电话,提供所谓“股市内部信息服务”,骗取股民钱财。

另一起案件中,28岁的无业人员汪某以10万元资金在沙区工商局注册名为“重庆赤马投资有限公司”,伙同无业人员李某、肖某,在社会上招聘数名青年为工作人员,冒充“知名股票分析师”,给股民打电话、发短信,骗取股民信任,收取“信息服务费”。

诈骗伎俩

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近日依法对两起利用“黑壳”公司作幌子,提供虚假信息给股民,骗取股民咨询费或会员费的经济诈骗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汪某、李某、肖某、谢某等人在没有合法手续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情况下,虚构注册公司,冒充证券分析师、股市操盘手,给受害人提供虚假内幕消息,骗取咨询费或会员费。

据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这两起诈骗案作案手法雷同,此类“骗局”的伎俩须引起股民高度警惕。

伎俩一:虚构身份、夸大事实。犯罪嫌疑人在对外宣传时,夸大公司经济实力,吹嘘公司规模,蒙骗股民。

伎俩二:培训业务员,传授欺骗股民“技巧”。经过包装和培训的业务员具有较强迷惑性。

伎俩三:巧立名目,对上当受骗者一骗再骗。犯罪嫌疑人给股民提供虚假信息,一旦有人因此获利,就夸大吹嘘自己如何神通广大,再骗股民。

防范诈骗

检察官提醒广大股民,股市多风险,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保持理性投资态度,切忌“贪念”和“侥幸”心理。

这两宗诈骗案件涉案人员“低龄化”,对此,办案人员认为,诈骗型犯罪一般有成本小收益大特点,对年轻人诱惑较大。

重庆检察机关建议,年轻人在面对激烈就业竞争时,切忌采取不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免违法犯罪。同时,有关方面应加强对年轻人的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为年轻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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