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车祸骗保百余万 三被告获刑
新华社电(范春生 周贤忠)运输货物出车祸,为减少损失,竟然到保险公司投保后编造保险事故,想骗取保险金105万元,结果被识破。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日前以犯保险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这起伪造车祸骗保案的三名骗保人有期徒刑3年或缓刑,并均处罚金。
齐树昌系沈阳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运管员,该公司于2006年11月29日为沈阳一家机床厂运输10台机床前往大连市,准备出口国外。同年11月30日凌晨,运输机床的货车行驶至沈大高速公路321公里处附近发生事故,致使部分机床落地损坏。事发后,齐树昌让司机邓亮将损坏的机床拉回沈阳。
机床受损,由于货车没有投保公路货运险,损失太大,齐树昌和邓亮伙同另一位朋友邓劲松想到骗保这一招。他们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第二营业部投保了国内公路货运险,该保单于12月1日零点生效。在12月1日凌晨2时许,三人便在沈阳市大东区望花立交桥附近设置假交通肇事现场,并以此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赔偿请求。
期间,齐树昌于2008年11月和12月以沈阳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两次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人民币105万元。保险公司感觉有诈,于是报了案,一起保险诈骗案浮出水面,齐树昌三人先后落网。
法院认为,齐树昌、邓亮、邓劲松结伙编造虚假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三人均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齐树昌、邓亮积极缴纳罚金20万元和10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此,判决齐树昌、邓亮缓刑,判处邓劲松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张清)9月份以来,攀钢钒热轧板厂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盯牢“质量零缺陷”目标,通过强化质量监督、开展质量攻关,严把产品质量关,努力满足用户需求。目前,该厂的产品综合成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