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当院长不如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
叶祝颐
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称,此举将增强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感,达到医疗执业环境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减少的良好效果。
尽管沈阳市公安局表示,这些警察副院长“不占职数、不拿待遇”,在履职的过程中保持中立,但就我理解,警察进入医院领导层与公安部门向医院派驻警力不完全是一回事。如果说警察派驻医院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的话,那么警察进入医院领导层,他们到底是代表公安行使执法权还是充当医院的代言人,有点说不清。警察从政府领工资,又在医院任职,意味着他们同时具备双重身份,他们既是享有执法权的警察,又是医院的领导者。拥有双重身份的警察副院长难免会与医院产生利益关联。再说,医院有“家里”的警察撑腰,患者的权利又该由谁来维护呢?
在此,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当下医疗行业的大背景。药价虚高、医生开大处方、大检查单,收红包、见死不救……在医德滑坡的现实语境下,患者对医院缺乏信心,医患纠纷不断。医疗事故鉴定往往由同一个圈子的医生完成,“兄弟给兄弟做鉴定”,其可信度也难以让人信服。比如,2003年至2005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鉴定共354宗,仅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由于医疗鉴定的结果大多不利于患方,影响了患者对医疗鉴定的信任。此外,患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存在门槛高、时间长、投入大的问题。“医闹”的出现实际上是在提醒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改变形象。
医院聘请警察担任副院长固然可以威慑“医闹”,但是警察副院长的公正性让人存疑。而且用高压态势对付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会加剧医患矛盾,增加患者的不信任感。把话说回来,患者请“医闹”讨说法实际上是无奈之下的另类维权之举。如果医生多些职业道德与救死扶伤精神,医院治疗收费明细单能放在阳光下曝晒,患者的利益得到维护,医疗事故鉴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他们何必找“医闹”维权呢?
在我看来,处理医患矛盾、打击“医闹”的关键不是请警察当副院长,而应该给患者提供表达诉求的机会与平台,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找到一种公允的平衡力量,这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途径。只有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下,打破医院单方面话语权,医患双方才能公平博弈。否则,医院请警察保护自己,对患者一方明显更加不公平。
引入第三方机构免费调解医疗纠纷,既给那些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嫌司法途径麻烦费事的患者提供了一个免费制度出口,第三方机构在公平公正性方面也易于得到社会认同。而且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还能使医患矛盾解决方式更加柔和。作为一个专门的公益运作机构,有利于降低患者维权成本,提高医患纠纷处理效率。无论对患者,还是对疲于应付医疗纠纷的医院,都是有利的。如果医患纠纷调解通道被疏通,第三方调解机构得到了患者的充分信任,不用聘请警察担任副院长,医患矛盾也会逐步缓解。
(据《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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