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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元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

攀枝花日报 2010-05-16 23:29 大字

新华社江苏泰州5月15日电(记者 王骏勇 石永红)江苏泰兴暴力残杀幼儿园师生的徐玉元故意杀人案于5月15日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判处徐玉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玉元曾因干扰妻姐的正常生活、赌博,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又因冒用他人银行卡等被单位除名,后从事商品直销亏本,为发泄个人生活、工作中的不满情绪,遂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携带单刃尖刀闯进泰兴某幼儿园,对幼儿和教师员工大肆残杀,致29名幼儿、3名教工和群众共计32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轻伤25人、轻微伤3人。后徐玉元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和群众当场抓获。被告人徐玉元当庭供认全部犯罪事实。

法庭认定,被告人徐玉元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杀人未遂,但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同时对该案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合并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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