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裁定延押陈水扁两个月
【据新华社电】 台湾高等法院8日裁定,由于陈水扁弊案刚进入实体审理,复杂案情均待厘清,将自2月24日起,延长羁押陈水扁两个月。
台高院合议庭认为,陈水扁弊案的“机要费”部分,部分疑点还必须等待相关单位函复资料,同时其他案件案情复杂,以陈水扁的涉案情形,仍然符合羁押条件,因此作出上述裁定。
因被控贪污和洗钱,陈水扁去年9月1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全案移审后,台高院当年9月24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去年12月17日第1次延长羁押。
由于第1次延押将于2月23日届满,合议庭5日开延押庭,陈水扁以妻子和母亲身体不好为由,恳请法官将其交保,并强调不会逃亡。陈水扁的律师团则希望合议庭让他回家过年。检方表示,陈水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因此坚持延长羁押。台高院8日的裁定也意味着陈水扁回家过年的希望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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