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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学者:希望推动《拆迁条例》修改

兰州日报 2009-12-12 07:07 大字

今年,一系列拆迁冲突事件发生后,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沈岿联合4名北大学者,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下称建议书)。沈岿认为,面临拆迁问题时,每一个人都不是局外人。

考虑到工作惯例,估计全国人大常委会跟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加快,我们期待,有关拆迁条例修改工作,能够得到实质性推动。我们当然不会期待一个月就有结果,但希望至少能有一个新的条例。

我在想我会不会遇到强拆

记者:你们递交了建议书引发关注,当初为什么会想到这样做?

沈岿:有关拆迁的事情,社会一直都比较关注。最近,媒体披露了一些拆迁恶性事件,对我触动很深的,就是成都的唐福珍。

记者:得知此事后就想递交建议书?

沈岿:我当时还没有看到事件视频,其实在上海潘蓉事件出来后,我就有冲动,但当时还没最终行动。但了解完唐福珍事件后,我就觉得,社会上每个人都不同程度上与拆迁问题有关,可能我现在还没有遇到拆迁问题,但我的亲属确实面临着拆迁问题。我在问,我哪天会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局外人。

修改条例 地方收入受影响

记者:递交建议书,你们希望哪些方面有所改变?

沈岿:我个人觉得,希望能对地方政府有所影响,希望他们处理拆迁问题时,能谨慎一点。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能够得到很大程度的修改,能够理顺拆迁涉及方的利益关系,并使相关程序正当化。我自己有个想法,就是希望地方政府在涉及拆迁问题上能够稍微收一收,尤其要防止引发冲突的事件发生。

记者:开发商会有什么影响?

沈岿:有些拆迁项目,会涉及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拆迁条例修改,关系理顺后,首先是政府征地,而后是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拆迁人不一定是房地产开发商了,他们不用直接面对“钉子户”,拆迁的合法性具备了。但是,开发商可能会面临拆迁成本增加后转移到他们身上的风险,他们也会担心政府提高土地出让费。

记者:关系理顺,搬迁户可能还是愿意搬迁的?

沈岿:我觉得,很多居住在城中村或者棚户区的人,本身渴望拆迁,因为大多数人都希望居住在设施完善的环境中。拆迁是他们所乐见的。关键要看补偿标准问题,所以补偿问题要在房屋拆迁前解决,而不是之后,关键要理顺征用、补偿和拆迁的关系。 

我们不期待一个月有结果

记者:递交建议书,你们期望收到答复吗?

沈岿:其实,2003年递交收容办法建议书时,我们也没有得到答复。但一个月后,收容办法就废除了。其实,对这个建议,我们的预期是不会给答复。

记者:没有答复,还有意义吗?

沈岿:但是,考虑到工作惯例,估计全国人大常委会跟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加快,我们期待,有关拆迁条例修改工作,能够得到实质性推动。我们当然不会期待一个月就有结果,但希望至少能有一个新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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