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贫困生资助体系日臻完善 范围已延伸至高中阶段 今年9.4 万学子获1.3 亿元资助
【本报讯】 12月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四川省贫困生资助已经形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助学金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截至2009年秋季学期,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向37所高校(含1所民办高校5所独立学院)下达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指标94150人,奖助经费1.33亿元。
资助体系多式并举
据了解,在资助奖助经费1.33亿元中,包括2009年全年国家奖学金491名,奖励经费393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8907人,奖励资助经费4454万元(中央负担3563万元,省上负担891万元),200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84752人,资助经费8475万元(中央负担6780万元,省上负担1695元), 已经形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助学金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国家助学金政策。四川省对贫困生的资助目前已经延伸到高中阶段,在普通高中开展了“深圳-甘肃助学基金”的评定和下拨工作。2009年共向全省31所普通公办高校1221人下达“深圳-甘肃助学金” 122.1万元。向43个国扶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579人下达资助经费183.22万元,
生源地贷款统一发放
为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推进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四川省制定了《甘肃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计划》。提出2009级新生贷款人数全部由县(市、区)教育局在核定的额度内负责审核确定;高校在校生贷款人数分配到各高校,由高校负责审核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一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发放合同,改变了以往的贷款模式和合同分配方案。截至12月8日,各市(州)、县(市、区)共成立了41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市级6个,县级35个。86个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与6779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金额33395.39万元。2009年共为229154名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8591.74万元。
社会资助将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许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通过各种方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支持和鼓励更多的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明年教育厅将考虑研究和制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困难学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理顺资助渠道,以调动各方面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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