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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假执照租赁车辆练车斑马线上撞死行人逃逸 肇事司机受良心折磨投案自首

兰州日报 2009-10-16 07:34 大字

【本报讯】 10月15日上午,一名男子来到城关交警大队,向办案民警自首了自己使用假驾驶执照练车时,将一名在斑马线上通行的青年撞死后当场逃逸的犯罪事实。随后交警将该肇事男子带到现场指认后,并将该案移交市公安局刑警队处理。

据了解,该男子姓来,是甘肃庆阳宁县人,在兰州打工。10月11日凌晨2时许,他装着一本用400元购买来的假驾驶执照,租赁了一车行的黑色现代轿车,在马路上练车。2点58分,他行驶至武都路城关区政府东侧十字路口时,由于驾驶不熟练,将一名在斑马线上横过马路的青年男子撞倒,致使该男子被撞飞出去18米后头部落地,当场死亡。事情发生后,来某急忙驾驶车辆逃逸现场。

据来某交代,当他肇事逃逸后,立即回到自己的出租屋,第二天中午,他收拾了行李前往青海西宁朋友家躲避。来到西宁后,当他将自己撞人逃逸的事情告诉朋友后,朋友立即劝他投案自首,但他一直犹豫不定。于是朋友将此事打电话告知了来某的父母,听到儿子驾车撞人后逃逸,来某的父母又打电话劝说儿子投案自首。经过4天的劝说和思想斗争,来某终于决定投案自首。

采访中,来某告诉记者,自从撞人逃逸后,他每天生活在恐惧中,闭上眼睛就是撞人的一幕。想到被撞青年的不幸和其家人悲伤的情景,他感到自己罪责深重。只有勇敢的站出来,承担应有的责任,才能使自己的良心得到安宁,给死者一个交代。

城关交警大队民警在做完笔录后,将来某带到肇事事发现场,对现场进行了指认。随后,将来某移交到刑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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