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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过度防盗遭邻居报警共装5摄像头6监控屏

北部湾晨报 2016-02-18 08:39 大字

摄像头大多安装在公共场合,拍摄画面大多也是为了方便警方办案。然而,南京一个小区的居民却发现,小区中有一户居民把摄像头对准了自己家,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对方的“眼睛”之下,于是向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江东派出所报案。

警方追查之下发现,一个狂热的电子设备爱好者在其电动车被偷后,就在小区以及家中多处安装摄像头。目前,所安装的摄像头已被民警勒令立即拆除。

对面楼有个摄像头对着自家

张先生家住南京市鼓楼区清河二村某栋7楼,昨天他推开阳台窗户,本想享受一下阳光,却无意中发现对面居民楼一家住户的窗户下,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张先生当时感觉,这个摄像头就是对着自己,“当时感觉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张先生称,两栋居民楼相隔也就十几米,这个摄像头尺寸还不小,还在闪着红灯。张先生仔细看了一下,这个监控好像不偏不倚正巧对着自己家。张先生非常愤怒,于是立即报警求助。

电子发烧友:我这是防盗

安装这些摄像头的李某告诉民警,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电子迷,平时就喜欢摆弄电子产品。

这样的解释显然不能让民警信服,民警问李某为何要配备6块显示屏,是不是每一块显示屏都能对应监控探头的情况。李某辩称,他是电子发烧友,对于电脑的要求比较高,为电脑配备6块显示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炒股,能够对股票信息一目了然。

至于摄像头究竟安装多久了,李某回答得很含糊,只是说前段时间才装。“去年上半年家里电动车被偷了。”李某称,他想到小区治安并不好,春节家里又没人,于是突发奇想,就在家里、楼道、外墙上安装了五六个摄像头,将家里以及周围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之内。

律师说法

是否侵犯隐私要看拍下的画面

李某的这一行为是否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认为,是否侵犯隐私权,主要还是取决于李某如何利用所拍摄到的画面。“如果李某将拍摄到的画面私自传播到网上,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这显然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饶律师称,如果李某并未有上述行为,若双方能达成互相谅解,此事就可解决。目前,民警已勒令李某立即拆除除了室内的所有摄像头,并将记录的数据删除。(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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