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职业乞丐”绝不手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地铁5号线上一名男子伪装成肢体残疾人员行乞,乘务管理员在劝阻无效后进行了跟随并提示乘客,同时,多部门也正采取措施联合打击长期在京乞讨人员。
一般来说乞讨者存在三种情况:一是为生存乞讨;二是因懒惰乞讨;三是将乞讨作为一项有利可图的职业,不劳而获。第一种乞讨者社会应该包容与同情,第二种乞讨者绝不提倡,第三种乞讨者必须依法取缔,不能容忍。
近年,许多国家加紧对职业乞丐管理。《法国刑法典》第276条规定,“装作苦病、病弱状而行乞者,处6个月至2年监禁。”对于像假装残疾人的职业乞讨,不能只依靠乘务管理员私下提醒,有关部门应该依法取缔,对那些高级职业乞讨者应该依法没收其不义之财,并予以相应的法律惩罚,情节严重者完全可以以“诈骗罪”论处。
此外,对于“地铁丐帮”的职业乞讨,广大乘客不要随便施舍钱财,应主动向车站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举报。
□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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