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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公园里能不能办轮滑班

新安晚报 2021-09-14 09:44 大字

又到开学季,孩子们的事总让人操心。近日,有媒体报道某些城市有的公园出现圈地办轮滑培训班的情况。

如此景象,很多人并不陌生,公园一隅,彩桩满地,轮滑飞舞,家长观望,旁人绕道……除了轮滑班,还会经常见到体能班、跳绳班等。对此,家长、学生、旁观者见仁见智,欢迎有之,抱怨有之。

有的明确赞成,在公园学轮滑,接送方便,价格公道,何乐不为?总比孩子宅在家中玩游戏、看电视强;有的坚决反对,认为在公园圈地开班方便的是少数人,侵占的是大多数人的权益,妨碍大家在公园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应当禁止;有的期待规范,认为此类培训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文体活动需求,但属于缺乏监管的无序发展类型,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加以规范管理。

公园圈地办培训班的本质问题是公共场地该如何使用,对其是禁是放,不可简单判断。笔者以为,至少应从以下维度考虑。一是合规。公益性公园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每个人享有均等权益,个体或机构利用免费场地逐利,有损公共利益。比如,《北京市公园条例》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如果直接收取培训费或高价购买培训装备再免费上课,就不合规。二是公平。公园姓“公”,特别是在城市,公共资源紧缺,圈出一块地搞培训,别人走路绕道,还得提防被碰倒撞伤,有侵占他人公共利益之嫌。

可见,公园圈地办班虽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些人特别是学生群体的体育文化生活需求,但容易出现侵占他人权益等问题。对此,应加强统筹,通过设立准入制度,对公园圈地办培训班的人员资质、安全保障、有偿经营等进行全面监管,科学掌握“圈地办班”比例分寸,规范具体办班的时间、地点,同时严格管理公园出让场地费用,努力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维护市民权益、加强规范管理中找到平衡点。

这也提示有些地方的城市管理者,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设施的供给还不能有效满足群众需求,对现有资源的管理利用也有待改进。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的首个学期,更多学生有更多时间投入到文化活动和体育锻炼中,需要政府部门更多地考虑文体健身场地的问题。特别是在下一步的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中,或者在下一步完善城市发展规划时,尽可能创造条件,为周边居民留下便捷健身场所。□王胜强

(原载于9月13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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