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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初期如何制定执行“铁的纪律”

老年生活报 2020-03-25 08:47 大字

中共成立之时,全党仅有50多名党员,分散在多个省份。这时,党对组织纪律的规定较为简略。

1922年中期,中共领导下的工人运动出现第一次高潮,革命斗争形势趋于紧张。在此情形下,中共二大对党的组织纪律制度作了进一步规定。

具体而言,中共早期主要出现了以下几个组织纪律问题:

一是忽视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中共将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常规工作,视为党员是否遵守党纪的重要标尺。随着党员人数增加、组织活动增多,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开始显现,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不参加会议、不缴纳党费。党员干部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党性不强,缺乏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另一个是平日忙于工作,无暇参加组织生活。

二是贪污问题。随着全国各地工农运动发展和党员人数增加,各级党组织的活动经费随之上涨。个别党员干部经不住金钱诱惑,中饱私囊、贪污浪费的现象开始增多。其中,工会组织成为贪污问题的易发区。当时的上海总工会作为中共上海区委领导下的重要群众团体,不仅肩负领导工人运动、维护工人权益的政治职责,还负责征收会费、发放救济款的经济职能,成为贪污腐败的一个重灾区。

1926年6月,上海总工会下属的码头总工会干部刘铁牛就因经济问题导致党员不信任,上海区委最后决定对其处以留党察看三个月,并要求其将涉及款项交还党组织。

三是党员干部恋爱问题。党员干部的恋爱应属私人问题,党组织本不应过多干涉。问题是,若党员干部的恋爱问题处理不当,很容易影响党组织的团结和革命事业的发展。

四是党内小团体问题。党内小团体问题对党内团结和革命事业的发展构成不小的危害。进入1926年,上海区委接连发生二起。例如,在南市,顾端伯、蔡肖鸿等人私自勾结部分支部书记攻击部委书记梁郁华,甚至在支部书记联席会中宣布不承认梁郁华的领导职务。最后,上海区委分别与相关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留党察看半年、留党察看三个月和党内警告等处分。

五是泄密问题。党的秘密刊物是党的心灵之所寄托,关系全党工作之安危与成败,可谓关系非常重大。但是,一些党组织对于区委所发各种秘密刊物,如校刊、教育杂志、党的议决案及(国民党)讨论集,既不注意保存,又不依照区委期限交还,甚至流落到国民党右派手里,成为攻击中共的依据。这样的行动不但违反了党的纪律,而且无意中犯了破坏革命、反叛革命的重大罪恶。

面对有所增加的党员违纪问题,中共采取多种应对措施,积极进行整顿。

第一,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健全领导机构。

第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训练,提高全党组织纪律意识。

第三,制定更为完善的组织纪律细则。

例如,为了有效制止党员干部的贪污行为,中共尝试削减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经费预算,将财政权收归区委。

又如,为了约束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上海党组织相继出台规定,要求 “每星期开小组会议一次;每开一次会,报告地委会”,报告内容包括“到会人数、请假人名、提议事件”等。

第四,对严重违纪的党员进行开除。

在1926年前5个月,上海区委开除淘汰的党员达800人左右。 张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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