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盖起2百多栋别墅:唐山下发处罚决定 三个多月未执行
津云微信公号11月30日消息,本应该是耕地用地,却盖起了200多栋别墅,且大部分都无人居住,甚至尚未装修。
这些本来已经被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拆除的别墅,至今也无人动工拆除。
大部分别墅无人居住
2019年11月。
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宋禾麻庄一村、宋禾麻庄二村、小张刘村是三个相邻的村落,一条街巷贯通。
三个村落都不大,正是冬季,鲜有村民在街巷里走动。
这里区别于普通农村状态的是,一排排普通的民房旁边,本应是大片耕地,但是,这三个村子中用来种田的耕地面积却很少,耕地被一座座别墅占用着。
这些别墅样式各异,且没有统一的规划,随意建在耕地上,有的别墅相邻,有的孤立在耕地的某个角落。由于别墅无人居住,别墅边杂草丛生,剩余的耕地部分无法大规模地进行耕种,田地间一片荒芜。
本文图片均来自“津云”微信公众号
津云新闻记者在三个村落里进行调查,记者目测,别墅大约有200多座,小的两层楼高,有的占地达1000多平方米。记者敲开了其中一栋二层楼的别墅,里面装修比较豪华,别墅的主人李大爷介绍,他花了17万元向当地百姓买了6分地,盖起了这栋自家居住的别墅。“原来就三间房,房子不够住的。”另一栋别墅则占地3亩多,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户主表示,他是找当地百姓买的地,买地就花了60多万元,2016年建起的别墅,记者询问其是否有相关的建房资质,户主明确表示没有。
一扇大门外停着几辆汽车,记者敲开大门,提出想进去了解情况时,被别墅的主人拒绝,别墅的主人表示,他是当地人,2012年的时候,以每亩地12万元的价格向当地村民购买了土地,别墅主人表示有相关盖房批准手续,但记者提出让其出示时,别墅的主人表示拒绝。
记者调查发现,三个村里的别墅中,大部分无人长期居住,有的别墅尚未装修,有的大门紧闭。地没了,根基就没了
“从2012年就开始建了,有我们村的人盖的,也有外来的人,大部分的耕地是从村民手里买的。”村民韩先生向记者介绍。
韩先生透露,他家的7亩耕地也在2015年卖了出去,当时的价格是每亩地15万元,“这几年地价更贵了,每亩地能卖到20万元左右。”韩先生表示,耕地的买卖双方一般通过熟人介绍,价钱谈好就可以成交,村民卖地没什么手续,就是买方和村民直接交易。有的村民觉得卖地可以有每亩地十几万元的收入,但也有的村民觉得可惜。
村民老刘还在田地上种植2亩多的大棚,虽然是冬季,他还是每天忙活着大棚里的洋白菜、菜花、辣椒等蔬菜。“一是我这块地没人买,位置有点靠边,就是有人来买,我也不一定卖。”老刘今年50多岁,孩子们都生活、工作在唐山市区,老刘说,种地是农民的本分,自家种的菜健康,自己吃着放心,卖给别人每年也能有1万多的收入。“把地卖了,能挣几十万,可是地没了,这几十万总有花光的一天,有地在,祖祖辈辈的根基就在,还能传给孩子们。”
“我们就是想种地,有别墅在那挡着,也碍事,人家盖完别墅,也不愿意我们在旁边种地。”村民张大爷说,他家有6亩地,卖了4亩,剩下的2亩地也就荒了,没了地,天天在家里没事做,“祖辈都是种地的,没地了,感觉不踏实。”村民把耕地卖地外地人或本地人盖别墅,这合法吗?卖地的村民们表示,他们不懂法,没考虑过是否合法的问题,韩先生表示,当地的耕地使用率一直不高,年轻的村民都在外打工,老人们也没精力耕种,“反正地也不用,还不如卖点钱了。”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村民卖耕地给他人建房,村干部知晓吗?
宋禾麻庄一村村委会主任李淑珍对记者说,建别墅的事情她不清楚,她是2018年刚刚上任。不过据记者了解到,李主任家同样在耕地上建有别墅,对此,她本人回应:“有没有相关手续,我不知道,那时候什么都不要,有块地就能盖……”她表示,家里盖别墅的时候自己在外面,不知道具体情况。政府已下发处罚决定
韩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9年7月17日,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北区分局发布的一份《答复意见》称,“经初步调查,韩城镇宋禾麻庄一村、宋禾麻庄二村、小张刘村三个村新建底层住宅,除了部分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宅基地以外,存在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情况,我局依法进行了了查处,目前已完成调查取证160宗,其余仍在调查处理中。”
记者看到的一份2019年8月23日下发的《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多个村庄违建楼房依法依规整改的函》中显示,经初步调查,韩城镇宋禾麻庄一村、宋禾麻庄二村、小张刘村三个村共建房屋241处,已建房屋既有独门独院楼房,也有联排楼房,还有平房,涉及221户,其中41户取得宅基地手续,13户已经村委会研究并公示尚未取得宅基地手续,167户未办理任何手续。
2019年8月,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明确写道: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此外,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还附加有罚款条款。
“每栋别墅上都贴着处罚书,上面写着处罚人的名字,现在都撕掉了。”村民韩先生如此告诉记者。记者观察,别墅上的确有曾经贴有文件的痕迹。
大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发放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决定书明确指出,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否则将被强制执行。至今未被拆除
“来调查过,贴了处罚书,但是没说让拆,让罚款。”那栋占地3亩多地,明确没有建房手续的别墅主人表示,他应交3万多元,但尚未缴纳,还要考虑一下。
宋禾麻庄一村村委会主任李淑珍也承认了收到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去做了个笔录,没动。”此外,李淑珍表示其他事情都不清楚。
既然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何至今没有执行?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北区分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需经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才能接受采访。记者来到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他不知道此事,也无法告知记者哪个部门可以接待记者采访,随即便挂断电话。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一位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已经责成唐山市政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整改。
(原题为《耕地上盖起200多栋别墅:167户没手续 唐山市下发处罚决定,三个多月仍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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