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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法而治,耕战强国 贾朋举

济宁日报 2019-11-15 10:34 大字

《商君书》为商鞅及后学法家文章的汇编,并非商鞅所独著,但该书“缘法而治,耕战强国”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

《商君书》在文学艺术成就、法家思想完备性方面,与奠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大一统理论基础、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韩非子》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但《商君书》所体现的法家思想,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开拓性,同时篇章结构较为紧凑,文章短小精悍,是一个政治改革实践家推行变法的蓝本和纲领。每一篇文章,几乎都没有过多理论或历史阐释,直指具体问题,推进改革。

《商君书》以“农、战、法”展开论述,通过农耕、战争、法治,以实现富国强兵的核心思想贯穿始终。作为政治改革家的商鞅认为,欲实现富国强兵,必须耕战立国、“任法而治”。《商君书·农战》“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以农耕促征战、以征战促农耕,以法治保障耕战体制、赏罚严明,终致富国强兵。

在诸侯兼并的国际形势下,不实现富国强兵,进无法与列国相争、开疆拓土,退无法置身事外、保存本国,最终只会地荒民困、社稷倾危。而要富国强兵,必须维持强大的军队,必须要有充裕的粮食供给,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战国时期,先进的铁犁牛耕技术尚未普遍推行,粮食生产不足,动辄几十万军队出征作战,粮食供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农战》“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作为诸侯相争最重要战略资源的粮食,必须要自给自足,不能仰仗他国,还要有充裕的粮食,以维持强大的军队进行对外战争,进而就可“称王天下”。

《算地》“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既然要耕战立国,但农耕和作战却又是最辛苦、最危险的行业,基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自然不愿在此消耗精力。商鞅认为,能够把人民的精神、生活、注意力都集中到农战上的,就可以称雄天下。《画策》“能使民乐战则王”。

商鞅是实证主义者,对人性趋利避害的认识十分彻底。《算地》“力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要让人民喜欢耕战,就必须让人民从耕战中得到好处,并且只能从耕战中得到好处,使耕战成为人民的生活自觉,连民间的歌谣都是战争主题,人民听到打仗冲锋,就像饥饿的狼看到肉一样奋勇争先。

《画策》“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那么具体如何操作?第一,正面激励,实行军功爵制度,官职、爵位只授予农战有功人员;第二,后面严惩,临阵退缩、不能完成命令者,不仅严惩其个人,其战友、家人一律株连;第三,侧面堵塞,严厉打击工商业者、儒生,禁止所有可能影响农战的行业,人民只能选择从事农战。

高强度、高效率的农战体制,必须要靠奖惩分明,才能最大限度调动人的积极性,而奖惩措施必须建基于明确、固定、得到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之下,才能取信于民。

《君臣》“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商鞅以徙木立信,开启轰轰烈烈的强国改革。法律既已制定,执行贵在公平,《刑赏》“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严格以法治国,公私分明,奖惩严明,不徇私情。

《修权》“故立法分明,而不以私害法,则治”,如果君主不严格依法而治,以私曲害公义,凭个人好恶决定刑赏,那么亡国就指日可待。高效率的征战需要高效率的奖惩予以保障,对于作战有功人员,战后将军清点敌首公示三日,后三日内政府按规定落实奖赏,对落实不到位者严厉处罚。《境内》“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商鞅变法,因奖励农耕致粮食充盈,军功爵造就虎狼之师,“任法而治”保障奖惩严明,使秦国国势日强,最终在诸国竞争中胜出,一统八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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