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甜美”专项活动工作指南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为导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生产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大力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等三项改革,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探索一条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路子。
——2019年底,全市1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三变”改革,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每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万元以上,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8年增长9%以上。
——2020年底,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三变”改革,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平稳提升,每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二、主要任务
持续巩固和扩大“产业富民”专项活动成果,重点推动“三变”改革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引领全市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推动“资源变资产”改革。主要将集体拥有的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作为入股资产,通过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开发经营,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在具体操作中,试点村(组)重点对尚未承包到户、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林地、园地、“四荒”(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可以入股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集体兴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财政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资源,经清查、核实、验收、结算后划归集体所有,根据资产、资源性质,由村集体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推动“资金变股金”改革。主要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业农村的发展类、持扶类资金(救灾和补贴类资金除外),在符合政策要求、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折股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入股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在具体操作中,可将投入到农村的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集中投入到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并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由村集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引导贫困户将财政扶持到户资金,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贫困户持有的股份比例,并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三)推动“农民变股东”改革。主要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农民以自有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在具体操作中,试点村(组)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组织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入股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作为股东获得收益分红。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的地区,组织农民盘活闲置房屋资产,以住房财产权入股,通过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通过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权能,增加集体成员分配收入。
三、实施方式和步骤(一)实施方式
1.开展清产核资。以村(组)为单位,对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存款、债权债务等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清产核资具体对象是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如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则清产核资对象为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以及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具体范围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面(水库水面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对政府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取得相关原始凭证,纳入账内核算,按实际使用情况,分清资产类别。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清产核资结果经民主程序确认后,按照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流动性资产(资金)以及财政支持的涉农项目资金等类别,分别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可变资源资产资金存量。
2.选准发展产业。坚持市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在此基础上,编制产业规划,组织专家论证,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要求,择优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有基础、带动力强的优质项目,作为“三变”改革的对接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的各类集体所有的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承接民办公助、“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财政补助项目。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未承包到户和新增的集体所有资源,采取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支持依法流转土地和有偿利用撂荒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民间传统文化体验、科技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田园综合体。(下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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