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不合格将被调岗
本报讯(记者吴雪君)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指出2019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岗位分配、交流调配、招聘补充、培训提升等职能,中小学校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方案》,海南省将优化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教育发展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原则上中小学教师编制每2年核定一次。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总量管理,实行中小学教师编制专编专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编制的分配和调整。
《方案》强调,加强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完善区域走教制度。市县(区)政府可根据实际给予补贴,积极引导和有序安排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法调离教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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