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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闹乌龙,商家该担责吗? 他议

济宁晚报 2018-11-28 10:19 大字

■本报评论员 陈曦

今年双11期间,多名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武汉服饰店下单购买了低价棉服,却迟迟没收到货。原来是商家促销优惠时设置失误,数千名买家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下单购买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棉服。该公司法人代表张先生说,如果全部发出,公司亏损金额将在500万元。公司无力承受,希望和买家们协商解决此事。

@陈浩南:商家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难道只能你挣钱?

@招财葫芦-格局要大:合同明显不公平时是可以不执行的。

@杨小四郎:买到货不想要可以无理由退货,买家付了款卖家不想卖了也可以不发货啊,淘宝好像没有强制必须发货或者不发货超额赔偿的要求。

@控制欲hh:天猫30%,淘宝5%,我们公司每个月都要因为未能及时发货被天猫转移保证金好几万赔给买家,然后再自觉补缴齐保证金。

@奔跑的露先生:必须得承担这份责任,挣了你们就咯咯笑,赔了就开始耍赖?

@轩辕龙曦:商家应承担违约责任,虚假发货本身就是违约。如果消费者拒绝协商,可以向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诉讼。至于能否得到相应赔偿,视卖家能否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合同显失公平,比如是否存在并利用漏洞主观恶意谋利。

@轻-梦想:一般这情况肯定是退款咯,顶多就是缺货赔30%,不过实际订单几块几十块,也赔不了多少钱的,大不了闭店呗,也比赔500万强啊。

@沈晓虾:都说买的没有卖的精,而且双十一都办了这么多年,不信商家会出现这种错误。估计是为了流量吧,毕竟有的时候试错成本也是很低的。

@长老QY:专业说法是“BUG价”。每年双十一都有人专业搜索BUG价商品并在网上发布,然后会有很多人买入。每年都会有淘宝店因为BUG价倒闭。

@易滨92689:可以不发货,但以后生意也难做了。

@见贤而思齐之:远低于市场价,购买者不存在善意,可以认定合同无效。(扈宏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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