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造假将遭43项联合惩戒:包括不能当公务员等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9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科研领域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将面临43项联合惩戒,包括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取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推荐)资格、院士被提名(推荐)资格。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文整理了一下,具体政策如下:(多图预警,点击查看高清图)科研造假频发,终于迎来重拳出击
科研造假在我国发生频率绝对不低,但每一回基本都被“低调处理了”。
学术抄袭、学术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身份……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相关课题组近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1997年至2017年,每年都有学术不端案例被媒体曝光。曝光案例大多数发生在985/211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涉事人中一多半为有教授职称者。
2017年8月,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蔡建春被举报,称其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两名学生的硕士论文。论文内容大面积重合,其中正文近一半与一名学生的毕业论文雷同,连致谢也部分一致。
当时,厦门大学作出回应,认定蔡建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已启动处理程序。
但目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上,蔡建春还在名医介绍一栏,头衔为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016年10月,华南农业大学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实验师李涛被实名举报。举报者称,李涛在广州大学读研期间涉嫌抄袭两篇论文;2005年7月至2010年8月期间,李涛涉嫌抄袭14篇论文;在华南理工读博时,李涛又抄袭5篇中文文章,翻译成英文论文后发表,并以此顺利得到博士学位。
屡遭举报后,李涛的博士学位被华南理工大学撤销,其岗位等级晋升也被叫停。不过,令外人不解的是,虽然已被查实有十余篇论文系抄袭,但李涛在被媒体曝光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仍在岗正常上班。
华农校方一度回应称,发表文章系李涛个人爱好,与校方无关。李涛所获华南农业大学校长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 2006K036 ) 和广东省科技计划资助项目 ( 0711150100136 ) 的基金支持是否应该退回也并无定论。
2018年10月24日,中青报报出“南大教授梁莹大量撤稿事件”,报道称梁莹至少有15篇存在抄袭或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39岁的梁莹长期以来都是“杰出学术人才”的“人设”,不仅是南大教授,还是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计划等多个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者。
同时,有南大学子反映梁莹教学态度极不端正,常常早退、上课念课件、吃零食、玩手机、缺课、让学生帮做私活等情况。
24日下午,南京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梁某涉嫌学术不端等师德问题的说明》,称 “如果属实,南京大学将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随后,有记者采访梁莹,其称:“已辞职,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落再无下文。”
相比较国外对学术不端者的严格处理,例如:
2005年12月,韩国Mizmedi医院理事长、生殖学专家卢圣一指证韩国首尔大学黄禹锡教授发表在《科学》杂志的两篇文章中提及的用卵子成功培育出人类胚胎干细胞和用患者体细胞克隆成胚胎干细胞属学术造假,列举黄禹锡研究组培育成的11个胚胎干细胞系中有9个是伪造的,即干细胞与提供体细胞的患者基因不吻合。
韩国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经过深入调查,认定黄禹锡在复制干细胞上的一系列论文系伪造,黄禹锡造假属实。
2006年1月,《科学》杂志正式宣布撤销黄禹锡团队两篇被认定造假的论文。2006年3月,黄禹锡在韩国首尔检察厅接受韩国检察部门调查。2009年10月26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黄禹锡进行判决,以侵吞研究经费和非法买卖卵子罪判处黄禹锡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引起了韩国举国哗然。韩国政府撤销了2005年6月授予黄禹锡的韩国最高科学家头衔,追讨国家研究中心的研究经费,韩国首尔大学将黄禹锡开除公职。
国内对科研造假问题的处理一直不如人意。
学术问题是严肃而严谨的,优秀的学术成果可以延续,能为后人带来有效的参考。对于每一个从事学术研究的人而言,经常保持怀疑的态度,认真、严谨、不参与造假,才是对学术的尊重。
此次,新规定的颁发,无疑是对科研造假的一记重拳。我们更加期待之后的具体落实。
(原题为《本文来源:由募格整理自(中国政府网、中国青年报、网易新闻、中国新闻网)》)
(原题为《重拳出击!科研造假将遭43项联合惩戒,包括不能当公务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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