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老人会”:福建长乐公诉17人 借口为村民谋利作恶
继前不久起诉一起农村“老人会”涉恶案件16名被告人后,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另一农村“老人会”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李某民、李某官、李某云等17名被告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向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7年12月22日,李某民、李某云、李某官等人以原长乐市鹤上镇某村敬老院不为村民争利为由,组织成立了该村“老人会”(未在民政局备案),由李某民担任会长,李某云、李某官担任副会长。自该“老人会”成立以来,李某民、李某云、李某官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为村民谋利为幌子,筹集村民捐款作为经费,形成以李某民、李某云,李某官为首要分子,李某林、李某龙等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以本村被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太低为由,组织、指挥、煽动该村村民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长乐检察
本文原标题:《扫黑除恶 | 长乐检察对又一“老人会”恶势力犯罪集团17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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