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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

安庆晚报 2018-11-10 10:18 大字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是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在国新办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围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介绍了相关情况。

加快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周晓飞介绍,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在指标设置方面,遵循落实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既借鉴世界银行指标,又叠加符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指标。在数据获取方面,注重以企业实际办理事项的环节、时限、成本作为填报依据,通过交叉验证、第三方核验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在数据分析方面,由第三方开发设计出专业评价分析系统,形成全过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规则透明的分析处理机制。在评价机制方面,组建由部门、地方、第三方机构、律所等业内人士构成的专家团队,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营造更便利透明的准入环境

熊茂平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包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大力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等,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减证照、压许可”,营造更加便利透明的准入环境。二是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创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

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

唐文弘表示,近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外资增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贯彻落实,明确分工,明确时限,以市场的期待与需求为导向,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唐文弘介绍,2019年3月底之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2019年3月底前,对外资企业的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区2018年年底前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此外,将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贸易方面,要尽快完成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调整,减去已无必要监管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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