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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招保护老年人权益

安徽法制报 2018-11-08 10:18 大字

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决议,针对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问题,依法打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老年群众消费维权服务工作,积极保障老年群众的健康诉求和消费权益,为老年群众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决议》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自媒体销售等形式购买的保健食品及其他产品,商品完好情况下,七天内有权无理由退货。 (刘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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