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着对“书店卖门票”冷嘲热讽
□湖北段思平
新锐观察
9月17日起,位于河北省石家庄人民广场负一层的“城市书房”开始实行入场阅读收费制,即买门票方能进店。像“城市书房”这种面向大众的书店采取这种经营模式,在国内尚属首次。记者获悉,实施一周后,该书店营业额并未减少,店方表示收费将一直坚持下去。(据《北京青年报》9月26日报道)
作为新鲜事物,“书店卖门票”难免遭到不理解,受到来自各方的诟病。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商场的商业模式——任何商场都不会拒绝顾客进来看看,哪怕只看不买,也不会赶走顾客,更不会收取门票,因为只要进来的顾客都是商家潜在的顾客。因此,在很多人看来,读者就算只看不买,即便会因此造成图书折旧,书店也不能用收门票的方式将一部分人拒之门外。
其实,即便是商场,也有一部分已经发展为会员制商店,只对支付了会员费的顾客开放。从商家的角度,向会员收取一定“门票费”,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并把节省下来的这部分成本投入到会员身上,确保提供更高品质的差异化商品、更好的会员服务。“城市书房”也是如此。国内书店普遍面临着经营成本大的压力,通过为会员办理门票月卡、年卡等形式收取会员费,或者按次收取门票,甄选出愿意“为阅读付费”的顾客,既可以缓解经营压力,也可以为爱书的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或许有人担忧,会员付了费,但却没有享受到额外的服务,没有体会到会员的便利,怎么办?答案很简单。城市里有那么多家书店,假如“城市书房”不能让付了门票的读者感到物有所值,顾客自然会用脚投票。顾客的选择,会倒逼书店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假如收了门票的书店并不比其他书店更好,那人们也就不会再来了。
在电子书、网上购书大行其道的当下,实体书店何以突围?那就是利用好拥有人气的优势,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卖门票”无疑是一个可以尝试的路径。吃螃蟹的“城市书房”会不会成功,我们不妨拭目以待,至少不要在一开始就断定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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