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疫苗造假”须一查到底
在2017年,相关企业的疫苗曾因出现问题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点名,时隔不足一年,又再次爆出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丑闻。对于这样的企业必须严惩,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容被一再漠视。
江德斌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通告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其组织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根据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责令长春长生停止狂犬病疫苗生产。(7月16日《北京青年报》)
这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造假行为,狂犬病疫苗对于预防人感染狂犬病,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话,意味着相关数据存在问题。而据2017年中国狂犬病疫苗批签发数据显示,长生生物的狂犬病疫苗约占全国1/4的销量,市场份额非常大,一旦其疫苗存在问题,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疫苗并非普通的药品,主要用于防范未来的疾病,假如注射了存在问题的疫苗,预防效果就可能化为泡影,让人在毫不知情中承受巨大的风险。所以,疫苗造假理应罪加一等。
显而易见,眼下不仅要责令长春长生停产,停止使用其狂犬病疫苗,启动产品召回机制,封存库存产品,还需要对这一生产记录造假事件进行彻查。同时,在造假事件调查结果出来之后,监管部门也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将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交给司法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对于此次事件仍需冷静看待,不能轻易产生疫苗恐慌。毕竟,案件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披露。为了消除民众的疑虑,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查情况,让民众详细了解此次记录造假的具体内容和影响,这样有利于民众更加客观地看待这起事件。
长春长生及相关企业并非首次出事,在2017年,相关企业的疫苗曾因出现问题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点名。时隔不足一年,就再次爆出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丑闻,其显然并未吸取教训,也没有进行彻底的整改。对于这样的企业必须进行严惩,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容被一再漠视。
需要看到,长春长生此次被查乃是遭到突击检查,没有留下反应时间,生产记录造假得以查证。厨房里不止一只蟑螂,像这样的问题是否还存在于其他领域和其他企业,相关部门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监管部门亟待弥补漏洞,建立健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以保证及时发现问题,锁定证据,尽最大努力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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