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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售卖新型卷烟 浙江宁波鄞州十人被批捕

马鞍山日报 2018-05-17 10:44 大字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于某、黎某等10人批准逮捕。据悉,该案系公安部督办的全国首例特大新型卷烟非法经营案,案件涉及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个地级市,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喜欢抽烟的小峰怀疑自己在网上买到了假烟,因此投诉到鄞州区烟草专卖局,没想到由此挖出了一个大案。经查,小峰购买的是一种被称为iQOS烟弹的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这种烟草制品目前在国内没有生产,也没有假冒产品,全部是从境外非法流入。它只有普通卷烟的一半长,无需点燃,只需插入一个笔状的装置里加热即可吸食。这种卷烟被称为“烟弹”,烟具叫“烟机”,两者缺一不可,只有配套使用才能满足用户需求。

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浙江省质量监督中心检测证明,送检的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成分,样品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均为真品卷烟。

虽然小峰买到的并不是假烟,但是被查商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国家专卖烟草制品,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该线索引起了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局的高度重视,随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公安机关联合烟草专卖局成功打掉了该犯罪团伙,该案的犯罪手法浮出水面。

于某是这个非法销售网络的顶层人员。他在境外购买烟弹,并非法组织运输入境,再通过淘宝、微信等联系许某、黎某等买家,通过层层分销,形成4个层级的销售网络。各个层级之间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聊天互相交叉进货实施交易,并通过网络平台完成转账。目前查明的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烟草作为特殊商品,iQOS烟弹这类新型卷烟在中国没有合法的进口渠道,主要通过互联网渠道流入国内。按照《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商家在未获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不得出售新型卷烟,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自《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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