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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学校花式扣证 这些理由合法吗?

济南日报 2017-07-12 09:34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毕业季,当大部分毕业生忙着搬宿舍、聚餐、拍毕业照时,有些同学却在担心自己不能按时拿到毕业证。

据媒体报道,影响毕业生拿毕业证的原因很多,例如,拖欠学费、图书馆费用等,没有按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没有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

广东省某高校2016年毕业生肖某称,毕业前,学校会暗示毕业生,没交三方协议不能毕业。今年6月刚毕业的某政法类大学学生王某称,学校规定不上交三方协议就暂扣毕业证。

除此之外,考试不过关、记大过、助学贷款或学杂费没交清等都可能导致毕业证被学校暂扣。

2016年毕业于北京某高校的刘某反映,自己因参与的一个科研项目没有完成,毕业证被导师“暂时保管”,导致她毕业半年以后才拿到毕业证。

高校花式扣证的行为可能给学生带来一系列麻烦,还会影响学生就业。这样的行为违法吗?遭遇扣证该如何维权?

考试不过关,学校有权不发毕业证

据报道,一部分学生被扣证的原因是考试不过关或拖欠学杂费等费用。在这两种情况下,学校的行为难以认定违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学生考试不过关,意味着有些课程未拿到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学校有权不发放毕业证。

还有一些学生拖欠学杂费、图书费等费用。由于学生毕业后,学校追讨费用将面临困难,此时学校暂扣毕业证,属于私力救济行为。学生可以与学校协商,主动付清拖欠的费用,拿到毕业证。但是,学校要求学生支付费用的项目、数额必须符合规定,不能以扣押毕业证为手段向学生乱收费。

不签三方协议不发毕业证,侵犯学生权利

有的学校为了追求就业率,明示或暗示学生必须签完三方协议才能领毕业证,导致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处于不利境地。个别用人单位会利用毕业生急于签订三方协议的心理压低工资,甚至让他们白做工。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劳动权。劳动权包括自由择业的权利。学校规定不签三方协议就不发毕业证,迫使学生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就业,侵犯了学生自由择业的权利。

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学校以未签订三方协议等理由扣押毕业证属于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此外,有的导师会事先领走学生的毕业证,学生帮导师完成科研任务后才能拿到毕业证,这种行为同样是违法的,学生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导师归还毕业证。学校违反程序,未将毕业证交给学生本人,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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