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卖房后七年未迁出户口,卖房后七年未迁出户口

青岛早报 2016-11-21 00:00 大字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购买房屋后,原房主七年未迁出户口,新房主于是起诉至法院。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法院已审结此案,判决原房主赔偿10万元违约金。

原告张先生诉称,2009年,其和王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先生应在房屋完成过户后一定期限内将房屋中的原有户口迁出,但直到2016年再次出售房屋时,才发现王先生并未在约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迁出户口违约金30万元。最终法院判定违约金为1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新闻推荐

去美国跨年,去美国跨年

11小时直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