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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大桶水,老板暴力抗法 北宅一无证饮用水窝点当事人获刑6个月,市民举报食安问题最高可获30万奖励

齐鲁晚报 2016-09-08 00:00 大字

食药局工作人员现场执法。(资料片)本报记者刘腾腾

非法生产大桶水被查,经营者还暴力抗法;无证作坊非法加工白糖,经营者被罚款6万元……7日,青岛市市食药局的“每周拍案”曝光两个典型食安案例。据悉,市民举报食安问题,经核实无误的,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奖励。

大桶水黑窝点藏山村,经营者暴力抗法被判半年

今年4月,有市民向食药部门举报反映,崂山区北宅街道毕家村社区有一处生产桶装饮用水的黑窝点。崂山区食药局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两名工人正在灌装作业,流水线上有18桶大桶水已灌装完。经检查,车间内堆放了大桶水708桶、已使用过的空桶232个、未使用过的新桶70个。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出生产大桶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检查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丈夫潘某暴力抗法、妨碍公务,阻挠、干涉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崂山区食药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至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查。6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非法加工白糖被罚6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5月,李沧区食药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位于李沧区振华路的一家作坊,往白糖里掺入食用葡萄糖。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两名工人正在把绵白糖和食用葡萄糖进行混合并分装。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绵白糖5袋,食用葡萄糖14袋,无标示成品绵白糖22袋,并依法进行了查封。经查,当事人从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购入原料葡萄糖21袋,进价130元/袋,从江苏白玫糖业有限公司购入原料绵白糖24袋,进价290元/袋,原料葡萄糖剩余14袋,原料绵白糖剩余5袋,共生产成品绵白糖22袋,混合后的成品绵白糖尚未销售,货值金额为9650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没收所剩原料并被罚款6万元。

举报食安问题最高可奖30万

“市民举报的食安问题,经核实无误,同样可以获得食安举报奖金。而且我们加大了食安举报奖金发放力度。”青岛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的详细程度,举报人可获得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0%—20%不等的奖励额度。每次举报奖励最低金额不低于300元,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安委批准,可不受此限制。此外,市民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给予奖励。

市民可拨打电话12345举报,或者通过“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微服务”举报,市民按照要求填写投诉举报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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