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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无人养联合调解化纠纷

广安日报 2016-02-27 02:31 大字

本报讯 近日,一篇题为“七旬老人竟然是中国黑户”的网帖在网上转发。网帖内容描述了前锋区观塘镇一位七旬老人在一废弃工棚靠拾荒为生,生活艰辛,家中有一女儿但拒绝对其履行赡养义务的内容。此帖一出,立刻引起了前锋区司法局的密切关注,并指派专人对事件进行调查,提供法律服务。

司法干警通过调查,查清了事情原由:老人刘某,男,1938年1月25日出生,现年79岁,家住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双碑村4组55号。刘某有两次婚史,与原配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十几年前因车祸死亡。刘某早年因犯罪获刑,获释之后,由于没有按照当时的规定凭释放证明到当地上户,刘某便成为“黑户”。此后,刘某也曾与女儿共同生活居住过,但因琐事屡有争吵。2010年11月22日,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刘某便离家出走,一直住在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富丰水泥公司附近的旧工棚,靠捡拾废品为生。随着年岁的增加,体力渐渐不支,无力自谋生活,遂要求女儿给付赡养费,而女儿认为父亲年轻时对自己没有尽做父亲的抚育责任,父女关系冷漠,加之家庭困难,没有直接经济收入来源,无能力给付赡养费,于是,刘某老无所养的纠纷由此产生。

针对该情况,观塘司法所与刘某所在村委组成了联调小组,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化解案件的关键在于解开刘某和女儿之间的心结。调解小组首先对刘某女儿释法明理,告知她赡养父母是自己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附带任何条件;又从情理的角度对其和父亲的关系进行了劝导,为其讲解血浓于水的道理,劝导其要用包容的态度看待事物。同时做好刘某女婿与外孙女的劝导工作,发动他们一起做刘某女儿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解小组成员的通力合作,刘某父女终于冰释前嫌,刘某老有所养的问题得到解决落实,一家人回到和睦相处的生活,联调小组还协助派出所替老人上好了户口。   (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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