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孝文化”成为道德风尚
□张培国
“百善孝为先”。孝道文化是社会文明的力量、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文化与核心。在中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孝”字,早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然而,如今人们在追求自身物质享受的同时,却越来越忽视了对父母物质生活和生老病死的基本保障。
近日《扬子晚报》便曝出一则消息,家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的李奶奶,因赡养问题先后两次将四子女诉至法院,就在调解协议达成的第二天,82岁的李奶奶便撒手人寰。在物质充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面对八旬高龄的母亲,子女之间为了逃避赡养义务和尽孝责任,竟然在法庭上争执不下,亲情的冷漠,道德的沦丧,令人心寒。其实,类似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的农村还比较常见。一方面反映了当今社会物质文明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特别是孝文化的迫切感。
传播孝的伦理观念对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价值。一则可以升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二则可促进个体关怀他人和社会。三则可以助推家庭养老。
传承孝文化,一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地可以在社会层面上大力提倡孝道文化,通过媒体谈孝、文艺展孝、社会评孝,重塑孝道文化的主导地位,运用褒扬和谴责的舆论监督,从正反两个方面引导孝道文化,强化孝敬意识,使“孝”成为一种社会行为准则。二要构建感恩教育新体系。如在学校、幼儿园和社区开设孝敬课、感恩课和感恩亲子活动等,让全社会形成懂感恩、会感恩、乐感恩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制度保孝道。各地要通过将“孝”文化写进村规民约,推行家庭赡养老人协议书制度等硬约束,让孝文化在各地开花结果,孕育出道德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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