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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母鸭酒驾族”成台湾酒驾另类一族

广安日报 2015-12-16 03:33 大字

新华社台北12月14日电(记者 李寒芳 吴济海)姜母鸭是台湾民众喜爱的冬季进补美食,但“祸从口入”,含米酒的姜母鸭却是驾驶员大忌。当天气转凉,“姜母鸭酒驾族”被抓的案件层出不穷。

据统计,11月至今,台湾一审法院判决的案件中,因“姜母鸭惹的祸”而被判公共危险的案件至少50起,酒驾者要面对最高9万元(新台币,下同)的行政罚款。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大同警分局重庆北路派出所近日凌晨,在重庆北路上实施酒驾拦检时查到一名驾车男子,隐约察觉到他有酒气,该男子很有自信地说“我只吃姜母鸭”。但测出的酒测值达每公升0.46毫克,警方一查他没酒驾前科,但因酒测值超标,仍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

按台湾交通规定的酒驾标准,吐气酒精浓度每公升超过0.15毫克未达0.25毫克,罚款1.5万元到3万元不等;超过0.25毫克,罚款2.25万元到9万元不等,另依公共危险罪送办。

酒驾新制上路前,警方曾经公开实测,请民众喝下一杯含有米酒的姜母鸭汤,随即酒测,检测出酒测值高达每公升0.11毫克,也就是说喝两杯姜母鸭汤,就会超过酒测值被依法处罚。

警方表示,天气越冷,“姜母鸭酒驾族”越多,只能积极宣导“吃姜母鸭、烧酒鸡别开车”。但“姜母鸭酒驾族”在台湾冬天已成独特现象,就连法务部门颁布的酒驾“三振条款”,也就是五年内三犯酒驾不得易科罚金,也将吃姜母鸭或烧酒鸡的民众排除在外,否则因而入狱的人会更多。

2013年,桃园县(现为桃园市)一名老妇人在晚上10点时被货运联结车碰撞后遭辗毙。警方调查,驾驶员正是当日晚间吃了姜母鸭,酒精仍留在体内。

姜母鸭发源于泉州,是福建传统的名小吃,适合于秋季和冬季食用。店家提供煮熟鸭肉、老姜、米酒、芝麻油、中药药材包,共同熬煮于顾客桌上火锅内,食后通体暖畅,补气活血。随着酒驾严苛,有些业者担心客人受罚影响生意,已开发出改良姜母鸭,标榜不加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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