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上接第一版)
三、让中国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
9.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文艺创作的鲜明主题。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生动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景,着力书写人们寻梦的理想和追梦的奋斗,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不断丰富拓展中国梦的表现内容,既讲好国家民族宏大故事,又讲好百姓身边日常故事,用生动的艺术形象和叙事体现中国梦的丰富内涵,见人、见事、见精神。
10.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和时代表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使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作品中,潜移默化、滋养人心,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感悟认同社会主流价值。运用各种形式,艺术展现党史国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让光辉业绩、革命传统一代一代传承光大。大力支持文艺单位和作家艺术家从社会生活、当代人物中挖掘题材,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文学、艺术、电影、出版等方面的基金、资金,重点支持传递向上向善价值观的青少年文艺创作和推广。
11.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爱国主义是中国精神最深层、最根本的内容,也是文艺创作的永恒追求。坚持唯物史观,不管历史条件发生任何变化,凡是为中华民族作出历史贡献的英雄,都应得到尊敬、受到颂扬,被人民记忆、由文艺书写。组织和支持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正确反映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斗争史、中国共产党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史,生动反映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海外儿女心向祖国的心路历程。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抵制否定中华文明、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党史国史、诋毁国家形象、丑化人民群众的言论和行为,反对以洋为尊、唯洋是从,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拓展爱国主义题材的表现空间,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手法,增强艺术魅力。充分运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展映展播展示群众喜爱的爱国主义优秀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12.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我们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的坚实根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从传统文化中提炼符合当今时代需要的思想理念、道德规范、价值追求,赋予新意、创新形式,进行艺术转化和提升,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底色、鲜明中国精神的文艺作品。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通过国民教育、民间传承、礼仪规范、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文艺创作等各个方面,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做好古籍整理、经典出版、义理阐释、社会普及工作。加强对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曲艺杂技和历史文化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等的扶持。发展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和发掘我国少数民族文艺成果及资源,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地方戏曲振兴计划,做好京剧“像音像”工作,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推进基层国有文艺院团排练演出场所建设,政府采购戏曲项目,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戏曲进校园。扶持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工作,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
四、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13.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组织实施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科学编制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优化创作生产平台,重点支持文学、影视剧、戏剧、音乐、美术等创作。提高组织化程度,集中力量、集聚资源,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艺术震撼力强的大作力作,努力形成文艺创作生产的“高峰”。中央和地方设立文艺创作专项资金或基金,加大对创作生产的投入,加强对评论、宣传和推广的保障。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的示范导向作用,加大评奖成果的宣传展示。办好媒体文艺栏目节目,实施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项目。
14.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坚持内容为王、创意致胜,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在探索中突破超越,在融合中出新出彩,着力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重点扶持文学、剧本、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注重富有个性化的创造,避免过多过滥的重复改编。把继承创新和交流借鉴统一起来,深入挖掘和提炼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积极吸收各国优秀文化成果,使文艺更加符合时代进步潮流,更好引领社会风尚。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以数字化技术为先导,积极推动文艺创作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进步,丰富创作手段,拓展艺术空间,不断增强艺术表现力、核心竞争力。
15.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评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外国文艺理论,研究梳理、弘扬创新中华美学精神,推动美德、美学、美文相结合,展现当代中国审美风范。实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工程,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编好用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教材,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贯穿到课堂教学和文艺评论实践各环节。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力量,发挥好各级文艺评论组织、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的积极作用。办好重点文艺评论报刊、网站和栏目,丰富表达形式,拓展传播途径。坚持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褒优贬劣、激浊扬清。
16.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网络文艺充满活力,发展潜力巨大。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络创作传播优秀作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把握传播规律,加强重点文艺网站建设,善于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内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传播秩序,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17.加强文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积极作用,建好用好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群艺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举办各种展映展播展演展览和品读鉴赏传唱活动,让优秀文艺作品走进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的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18.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运用文艺形式讲好中国故事、展示中国魅力,是树立当代中国良好形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战略任务。深入挖掘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昂扬向上的红色文化、充满生机的当代文化,创作生产符合对外传播规律、易于让国外受众接受的优秀作品,不断增强中国文艺的吸引力感召力。加强统筹指导,完善协调机制,把实施丝绸之路文化项目、丝绸之路影视桥、丝路书香等项目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制定文化交流合作专项计划。实施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遴选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当代文艺作品,进行多语种翻译、出版、播映、展示。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政府和民间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平台,把文艺走出去纳入人文交流机制,向世界推介我国优秀文艺作品。
五、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
19.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必须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位。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底,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弘扬公德良序,树立新风正气。组织开展“做人民喜爱的文艺工作者”活动,引导文艺工作者牢记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广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处理好义利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秉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
20.培养造就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着眼于培养大批有影响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造就大批人民喜爱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大文艺名家资助扶持、宣传推介力度,实施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加大国内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评论队伍建设,实施文艺理论评论队伍培养计划。做好各类文艺人才培训工作,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民族地区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专业艺术教育工作,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落实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职务评聘措施和办法,支持特殊专业艺术人才的学历、职称认定。
21.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工作。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已经成为文化艺术领域的有生力量。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组织方式,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发挥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和文联、作协,要在项目申报、教育培训、展演展示、评比奖励等方面创造条件,在发展会员、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便利。文化园区、新的文艺群体聚居区所在县(区)以及街道、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管理和服务。
六、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22.党的领导是文艺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准确把握党性和人民性、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提高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防止把文艺创作生产完全交由市场调节的倾向。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本地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作协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推动文艺界廉政建设,加强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23.营造繁荣发展文艺的良好环境。尊重文艺人才,尊重文艺创造,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对成就卓著的文艺工作者授予国家荣誉称号。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文艺作品的宣传力度,使优秀作家艺术家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做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大力支持文艺工作者干事创业,诚心诚意同他们交朋友、为他们办实事。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酬劳和奖励办法。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24.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发挥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支持他们做大做强,助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进一步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扶持,加大对文学艺术重点报刊、重点网络文学网站的扶持。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向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文艺创作倾斜。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修订、制定促进和保障文艺繁荣发展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严格评奖标准,既看作品也重人品,切实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
25.充分发挥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作用。文联、作协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文联、作协的支持保障力度,切实支持其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文联、作协要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改进工作作风,避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贡献。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7日说,人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李忠说,目前已经开展了相关基金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