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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新的里程碑

德阳日报 2015-09-17 00:04 大字

(上接第一版)

从“双效统一”的意见中,向勇列出了对保障社会效益的一系列“硬约束”措施: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建立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此外,对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范围、股权结构和管理,以及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社会效益”的“硬保障”

为达到社会效益的要求,除了文化企业内部的“硬指标”,在文化企业外部还有“硬保障”措施: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经省级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研究有利于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傅才武评论说,这些“硬保障”措施,能让文化企业减少负担、轻装上阵,以社会效益为重。

“对社会效益的最大保障,是文化企业自身要具有造血生长功能,能做大做强。”傅才武分析说,“对比‘双效统一\’的意见和前几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关键词‘做大做强\’,都要求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

近年来在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浪潮中,民营文化企业很活跃,国有文化企业明显有些“畏首畏尾”。傅才武认为,这次《意见》中有许多“放开手脚”的新思路: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可剥离进行转企改制,由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为发展壮大新闻宣传主业服务;在新闻出版传媒领域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推进国有文化资本授权经营,统筹考虑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求,形成国有文化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优化资本资源配置。这些措施都有利于国有文化企业破除思想和制度限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增强实力、活力、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发挥控制力、影响力。

专家们特别指出,《意见》中“双效统一”的要求,不仅是对国有文化企业的要求,更是对全部文化企业的要求。要求文化企业具有精品意识,努力提高文化产品的精神质量,才能赢得消费者的认同、赢得同行的尊重和市场的收益,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蓝图中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事业中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转载2015年9月16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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