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我妈”该怎么证明?
□陈广江
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那样的证明,听起来莫名其妙。这不,前几天北京市民陈先生准备出境旅游时就遇到这样一件尴尬事,要他开具证明“我妈是我妈”。(据4月8日《人民日报》)
据统计,从娘胎里的准生证,到死后的骨灰存放证,人生不足百年,仅常用证件就一百多个。更让人窝火的是,证明过多过滥过奇主要是针对普通民众,对某些有权有势者而言,别说“证明我妈是我妈”了,假身份证、假护照都不成问题。
表面上,这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担责。各职能部门就像一个个行政“堡垒”、信息“孤岛”,相互隔绝,壁垒森严,让百姓跑断腿。要根治证明过多过滥过奇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打破这种壁垒。各级政府部门应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民众看明白有多少证必须办、由谁负责办、具体怎么办、办不好谁担责等,根治办证多、办证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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