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之我见
4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像“高大上”“白富美”“女汉子”“屌丝”“喜大普奔”……这些网络词汇,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
(3月25日《河南商报》)
河南省出台的这份规定,想必会惊呆诸多“小伙伴们”,甚至招致口诛笔伐,认为有关决策者思想守旧,思维认识与社会进步不“匹配”,是一种逆时代、逆潮流之举。
机关公文教科书该不该禁用网络词汇呢?在此,请允许我先讲两则“小故事”。
作为是一家副省级党报的理论评论部主任,笔者自认为思想不守旧,对新生事物不排斥,对网络词汇也不陌生。有一次,我审核编辑编发的一篇评论文章,其中有“高大上”一词,我甚为不解,咨询编辑,编辑答曰:“这是2013年流行的网络名词,意思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她还进一步解释,这个词生动活泼,诙谐有趣,人人都知。但是,以前我确实不知——我不知,想必如我“孤陋寡闻”的读者不是小数目,像这样的词汇,我当然删除。
还有一次,编辑编发了一篇标题为《“裙带关系”泛滥扼杀屌丝逆袭梦》的评论,次日,《羲之书画报》社长、总编辑毛同恺打电话给我,先是说,他查阅了好几本权威字典,死活没有找到“屌丝”一词;然后“谴责”我们不该在党报上用这些网络词汇……毛先生是著名学者,曾任山东省文史研究馆馆长,研究员等职,谁敢说他“知识浅薄”、“孤陋寡闻”?
两则“小故事”告诉我们:在当今社会,网络词汇虽然颇为流行,喜闻乐见,但毕竟局限于某些特定群体。而对为数不少的另外一些群体而言,诸如“女汉子”“土豪”“高大上”“涨姿势”“我伙呆”等网络新语,都属于“自造词”。
而作为政府公文、教科书,其文字表述要求通俗易懂,力求“通用”,否则,就会给人的阅读、理解和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甚至产生歧义。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表述方法灵活多变,选择多多,所以,机关公文和教科书没必要非使用网络词汇不可。
具体到网络词汇,注定不会恒久地存在于网络,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可能会消失,有些可能会成为人们日常语言的一部分。同样,河南省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部分网络词汇经过数年的“沉淀”渐被“大众化”后,或许就能“走进”机关公文和教科书里。但现在显然还不到时候。
·惠铭生·
新闻推荐
纪委称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