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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按月流量清零是霸王条款? 市民起诉电信获立案

达州晚报 2014-04-04 14:33 大字

[摘要]市民起诉电信获立案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就手机流量清零一事发表观点:“套餐内流量月底清零是运营商的通行做法,打个比方说,在肯德基买了全家桶套餐,吃不完的鸡腿总不能退回去吧?”

该说法一石激起千层浪,消费者纷纷吐槽手机流量清零。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深圳市民李良国(化名)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该案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立案。

据李良国介绍,今年2月14日,其在电信深圳分公司景田营业厅买了一个电信号码并开通乐享3G上网版49元套餐。李良国表示,当时客服人员向其介绍月套餐费49元,含100分钟国内主叫、全国数据流量200M、国内短信30条、国内彩信6条。“但是3月初,我发现2月份没用完的通话时间、数据流量、短信及彩信数量被全部清零了,但2月份的套餐才使用了不到半个月”。

李良国表示,协议书只写着49元包月,开始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并没有标注必须在当月内用完。“即使协议书约定为每月套餐,这在法律上也值得商榷,也是不合理的。根据市场交易原则,只要我支付了49元,电信公司就得提供给相应数量的服务”。

在李良国看来,电信公司月底将流量清零这一做法非常不公平,便马上前往营业厅咨询,但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行业惯例。“我的鸡腿我做主,吃不完可以打包外带。同样是消费,为什么我买的流量却由不得我做主?剩下的流量都去哪儿了?”

李良国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其委托深圳市福田区维德志愿法律中心律师孟庆杰起诉电信深圳分公司。记者了解到,在诉讼起诉书中,李良国提出了三点请求:一是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通话时间;二是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三是停止手机流量及通话时间清零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为抗议电信手机清零,近日,李良国还在电信深圳分公司景田营业厅门口上演了一场名为“机智的肯德基”的行为艺术。(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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