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政府强行向职工借钱正科60万元,职工5万元 年息最高可达15%
近期,江苏、云南等多地出现县乡政府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借资”事件。在带有行政摊派融资的背后,是地方财政步入“贷款-城建-卖地-还贷-城建”的“怪圈”。
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很多地方掀起建新城、新区的热潮,政府前期需投入大量配套设施,所需资金,一方面通过银行贷款,银行贷不到资金,面向社会融资成为不二选择。
融资年息最高可达15%
今年5月,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政府公布融资方案,镇政府提供14.4%年息,向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下派任务。
为了达到融资目标,镇政府规定所有单位班子成员全年奖金的20%用于捆绑考核。在干部职工的游说发动下,一般群众也可以借款给镇政府。有关人士称,当地为发展工业招商引资,需不断进行村镇基础建设,大部分资金靠乡镇自筹,没钱就只能先“借”。
射阳县向民间融资的方式不是孤案。今年9月,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也向内部职工传达一项融资任务:正科级60万元,副科级20万元,普通职工5万元,上不封顶。
“后来看任务难完成,正科级又涨到100万元。”该镇一企业老板李胜利(化名)说,来游说的镇干部称,完不成任务就要被放假,什么时候融到资什么时候上班。
10月20日,李胜利答应镇上一主要领导,借资100万元,年息23%。“比民间借贷有保障。”李胜利说,去年他借款给镇政府,还款还算顺利。由镇财政担保,利息也比银行高几倍。
类似情况在江苏省盐城市阜宁等地也有发生。11月18日,内部人士称,阜宁县对各局机关制订的融资利息也不相同,城管局融资年息可达15%,而卫生系统的年息只有12%。“这与各单位使用资金的紧迫程度有关”。阜宁县城管局向内部职工融资从2009年开始,截至今年已是第三次。
依靠土地财政还款
高年息集资款,到期后如何偿还?对此,多个集资的地方政府回答是,依靠土地财政还款,土地收入不足则依靠税收偿还。
11月19日,大丰市新丰镇副镇长徐月康说,去年该镇公共财政(不包括土地收益)完成1亿元,今年上级要求增幅35%,则是1.35亿元。去年,公共财政上缴市财政后,返还五六千万元,而去年一年投入的基础建设资金就达2亿元。在这2亿元中,大部分是土地出让金为主的非税收入,差额不足的部分,则向内部职工借资周转。
徐月康算了一笔账,新丰镇目前从村民手中征来土地为一万多元一亩,而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最差的地段也达30万元一亩,比较好的地段已达到100万元一亩。这中间近百倍的差额归为镇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
徐月康说,今年1.35亿元的公共财政任务,其中很大一部分也需要靠土地财政带来的延伸产品创收。其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基建等都会带来税收。因此,向内部职工借资,也要靠出让土地来偿还。
据上述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介绍,地方财政压力逐渐加码,地方政府要增加财政收入,一方面是依靠招商引资扩大税收,另一方面,还要依靠“土地财政”所带来的非税收入。同时,出让土地能带来房地产开发,让招商引资企业落地,一举多得。
前期投入要靠土地收益实现盈利,若中间资金链断裂,将前功尽弃,所以,“利息再高,都会去借资的。”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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