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
记者 | 杨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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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全文共计9章99条,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
《办法》明确是为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银行业、保险业市场秩序。
银保监会称,《办法》的发布是为适应银行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严肃整治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据了解,《办法》全文共计9章99条,覆盖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于执行等各个环节和内容。
银保监会强调,《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等内容作出全流程规范。
《办法》明确,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保险监管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本办法实施。法律、行政法规、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法》包括中所指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金融(业务)许可证、取消(撤销)任职资格、限制保险业机构业务范围、责令保险业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撤销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责令撤换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或者禁止进入保险业等。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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