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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融资性担保 换个“马甲”又来?

德阳日报 2014-05-06 21:48 大字

近日,不少地方逐渐开始全面对公司进行清理规范。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上述清理整顿工作主要是为了落实今年年初银监会等八部委 《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由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就算对其进行清理整顿,未来肯定会通过其他的方法绕开监管,重新进行相关活动。

目前,大批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打着“投资担保”的旗号在全国攻城略地,给民间金融业带来了无法避免的风险。

今年年初,银监会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

随着清理规范日期的逐渐临近,各地方已开始密集落实上述通知。本月中旬,重庆市就要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于2014年5月31日前主动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企业名称中标明 “非融资性担保”、“工程担保”或主要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种类;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从事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项目,并注明“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字样。

某融资性担保公司人士表示,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肯定是要做的,但单靠清理、规范很难解决根本问题,因为民间担保公司成立的时间很早、规模很大。民间非融资担保公司有两个业务范围,第一个是民间借贷,由于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做,就把公司做成一个中介公司,借贷的人都是个人,所以他们有两个合同,一个是个人与个人的借贷合同,另一个是个人与担保公司签一个类似提供撮合服务的中介合同,大部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都做民间借贷;另外一种与银行关系比较好,做中间服务,向其他人介绍银行的业务。

据了解,由于大部分担保公司,特别是民营担保公司,风险防控体系不到位,银行对其授信非常谨慎,很多担保公司根本没有正规担保业务可做。在盈利不佳、甚至生存困难的情况下,不少担保公司开始寻找其他的业务,比如与银行合作的区间业务,为银行介绍客户等。

金融专家称,理论上说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是金融机构,很难通过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很难确定一个监管主体。“清理、规范之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肯定还会继续“创新”。就算政策对其进行清理整顿,未来他们肯定会通过其他的方法进行相关活动,绕开监管。只有对其不断清理、整顿、约束、管理,才使得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整体上大致合乎规范要求。”

不过,在一位担保业内人士看来,单纯的清理整顿还是难以治本,类似机构可以换一个“马甲”继续从事类似业务。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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