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记者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
警方:涉嫌损害商业信誉
报社:该记者曾连续发文批一家企业
记协:坚决维护记者合法采访权
23日上午,针对长沙警方“跨省”抓走《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一事,中国记者协会表示已关注,并表态坚决维护记者正常的采访。
22日,长沙警方在其官方微博“长沙警事”上表示:“《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长沙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向波接受采访时表示,正在调查,并会向社会提供情况说明。除此之外,对质疑再没任何回应,只是说会尽快出情况说明。截至记者发稿,“长沙警事”没有针对此事更新微博。
《新快报》披露记者被抓过程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表示,陈永洲的行为完全属于职务行为,其报道中联重科的文章有瑕疵,但事实部分没有任何问题。“据我们了解,也不存在记者收了谁的好处费等问题。”这名负责人表示。
记者注意到,23日该报在其一版评论中表示:“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我们报纸在5月份披露了中联重科财务方面的问题,之后,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在网上对写报道的记者进行谩骂诋毁。”上述负责人说。
8月8日,《新快报》发表声明,称已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助理高辉发起诉讼。而就在该案立案前,对方在长沙报案称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长沙警方立案。“10月16日,长沙警方就已经批准刑拘了,在我们和记者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长沙警方又发布了网上追逃。这期间,记者(陈永洲)一直在报社正常上班,他们也没有来抓。”上述负责人说。
记者获悉,陈永洲家里近日失窃。本月18日,陈接到广州警方电话,被告知失窃案有进展,并让其去趟广州刑警支队。陈永洲来到广州刑警支队后,警方只字未提失窃案,而是数名自称长沙警察的人直接将他带上一辆奔驰商务车带到长沙。
报纸头版刊文要求放人
昨日出版的《新快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发出呐喊:“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
文章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一时成为微博上热议的话题,并被很多网友视为“今年媒体的最强音”。同时,该报用了两个版的篇幅详细披露了陈永洲被抓过程,并采访多位法学专家对陈永洲所涉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进行解读,表示,这是一个“门槛”相当高的罪名,陈永洲报道罪不至此。《新快报》在其官方微博上也表示,关于自家记者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一事,《新快报》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
记协回应
23日,中国记协维权处负责人表示,记协第一时间就关注了此事,并向长沙方面了解情况。“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受法律保护,记协也坚决维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不受侵害。”上述负责人说,昨天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向当地宣传部门致电要求其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记协。
截至记者发稿,记协没有收到湖南方面的调查结果。“记协会一直关注此事进展。”该负责人表示。
“当事人”简介
中联重科是中国工程机械首家A+H股上市公司,总部位于湖南长沙,其两大业务板块分别为混凝土机械和起重机械。中联重科2012年营业收入480亿元,净利润73亿元。《新快报》由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办,1998年3月创刊,如今为广东三家主要都市报之一。 (据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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