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投资收益 全归银行所有
据新华网消息 近期,对银行业的质疑可谓是一波接一波。前几天,因为跨行取现手续费涨价惹来了不少骂声。这两天,光大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被爆出欺诈投资者而遭投诉,还有其他银行理财产品也被指存在霸王条款。面对问题频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投诉: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
据《经济参考报》8月2日报道,不保本的高风险产品在网站上被描述成风险级别最低,在销售前本应对客户做风险评估却不能出具测评报告,更有甚者同一份合同的两份文本中关于收益率的表述截然不同。在购买了光大银行“同赢八号”后,厦门的投资者叶先生,发现了销售过程中与合同履行期间的一系列不合理现象。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他将光大银行诉至法院。
据《北京商报》报道,一款银行货币市场型的理财产品收益部分居然只能向下浮动,超额收益的部分全归银行所有。细读产品说明书后可以发现,该产品不但不保本,如果产品实际收益高于预期收益,超过部分还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不归投资者所有。
说明书显示,该款理财产品是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投资品种,期限为40天,起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有关产品收益,说明书表示“如果理财资金所投资债券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并且理财年化总收益率高于或等于2.55%,在扣除我行销售管理费率0.2%及相关的交易费用外,则客户可获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25%”。不仅如此,产品说明书中还赫然写着:若理财年化总收益率超过2.55%,其超过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于到期日从理财收益中一次性提取。
专家:“霸王条款”大赚中间收入
而一家国有银行此前发行的两款信托投资型理财产品中,也无一例外地标注出“超额收益部分归银行”。该行某客户经理对记者透露,该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超额收益一直都是归银行所有的。面对记者提出“单向浮动”的质疑,该人士并未正面回答,而是以“银行规定”搪塞过去。不过凡事都有例外,这位客户经理表示,只有300万元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超额收益部分才能归客户所有。
“银行大量发行此类产品是有目的的。之前市场只认为银行发理财产品为了揽储,但从超额收益归银行这件事看,银行正在利用‘霸王条款\’大赚中间收入。”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他看来,如果银行想拿走本属于客户的超额收益,“就应该对客户进行保本,这样产品收益高低风险都由银行承担才公平”。
“在目前国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中,格式合同印记明显,投资者如果想要购买某款理财产品,除了少数可以协商,大部分都还是要接受这个合同的。”北京洪范广住律所长期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董媛媛律师说。而格式合同最容易滋生权利义务不均衡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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