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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原总经理乔洪: 权力太大 诱惑太大

兰州日报 2010-01-23 06:48 大字

公开资料显示,乔洪于1953年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曾任贵州省轻工厅副厅长,2000年8月进入贵州茅台酒厂,不久即被任命为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抓茅台及其系列酒的市场营销工作,是构成“季(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袁(贵茅台董事长袁仁国)、乔”茅台“三驾马车”的重要组成人员。

1月15日法院的一纸判决,又将公众的视野拉回到白酒龙头茅台的身上。

这一天,贵州茅台原总经理乔洪案一审宣判,乔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当年茅台核心的“三驾马车”之一,到现在的罪人,乔洪成为中国白酒发展史上的争议人物。

乔洪的落马也折射出中国白酒营销领域的“灰色地带”。他在法庭上说,他在位时权力太大,面临的诱惑也太大。

身为“三驾马车”之一,在位7年职位未提升,无论资历和人脉,乔洪都算是外来人。

2007年5月10日,“乔洪被调查”的消息首次见诸报端。此前,这条爆炸性的消息已经在证券界悄悄流传。也是在这前后,全国几十家媒体的记者先后来到了赤水河畔的茅台镇。

据参与其中的一位记者回忆,茅台镇的宾馆本来就少,当时都住满了,他们只能是在周边找朋友家、同行家蹭住。

但是,茅台方面对于消息呈封锁态势,记者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公司目前不会接受任何采访。

2000年,47岁的乔洪从贵州省轻纺工业厅调到茅台,出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也是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在“空降”茅台之前,乔洪曾任共青团贵州省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地区纳雍县县长、毕节地区轻纺工业局局长、贵州省轻纺工业厅副厅长。

自乔洪到任后,茅台的领导层就构成了“三驾马车”的结构,分别是集团董事长季克良、股份公司董事长袁仁国、股份公司总经理乔洪。

当时,集团董事长季克良已经69岁,“超期服役”多年,曾经5次延期卸任。

知情人士介绍,乔洪出现在茅台,正值茅台改制上市的关键时期。2000年,乔洪从贵州省轻工厅分管酒业的副厅长顺利成为茅台总经理人选,也成为贵州省在茅台上市期间“空降”的唯一高层。

乔洪1996年出任贵州省轻工厅副厅长时,主管全省酒产业。在此期间,乔洪曾率工作组参与了习酒公司的破产兼并和贵州珍酒厂的解困,这也是其得以入主茅台的原因之一。

在“三驾马车”当中,季克良和袁仁国是正厅级干部,乔洪一直是副厅级,在位的7年间,他的职务也一直没有被提升过。

袁仁国18岁就进入茅台酒厂,经历了车间工人、供销科科员、厂办副主任、党委秘书、车间主任、厂长助理等一系列阶段,1998年正式扛起茅台酒厂总经理的重担。同时,袁仁国还担任股份公司下属的茅台酒厂销售公司、茅台酒进出口公司等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无论资历和人脉,乔洪都算是外来人,和袁仁国都没有太大可比性。

对酿酒工艺相对比较陌生的乔洪,主管市场和销售。他在位期间,加强了茅台营销渠道的建设。1999年,茅台销售额为9.8亿元,2006年增加到62亿元。

乔洪还力推专卖店建设,并连续几次提高产品价格。季克良曾经用“思想活跃,懂专业”来评价他。

爱好足球身陷“世界杯”

乔洪喜欢足球,还当过毕节地区足协主席。组织优秀经销商及优秀员工赴韩国看世界杯,部分经费落入腰包。

2007年5月10日、11日,贵州茅台停牌,公司保持缄默。

就在调查风波悄悄流传的时候,一位记者在乔洪家楼下遇到了乔洪。该记者说,当时乔洪显得非常憔悴,他刚打了声招呼想上前采访,乔洪则摆了摆手快步走开。

直到5月14日,贵州茅台发布了一则公告,称乔洪因工作原因调任贵州省国资委副主任,贵州茅台董事会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原定于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也推迟到5月31日,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免去乔洪公司董事的事项。

“调任”只是个烟幕弹,乔洪并没有去贵州省国资委任职,只是被“调”出了茅台。新华社5月19日发布消息称,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18日研究决定,对乔洪采取“双规”措施。

此前1个月,包括乔洪在内的乔氏家族5人相继被贵州省纪委调查,其中有乔洪的四弟乔建华及弟媳。有消息称,乔洪四弟乔建华在北京、上海、深圳、青岛、贵阳开有多家公司,倒卖茅台酒。

消息一出,茅台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茅台方面迅速对资本市场和经销商进行安抚。

记者还记得,当时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接受采访时嗓子沙哑。“这件事本身短期内对茅台来讲是不利的,但最终不会对茅台有影响。”满头银发的季克良当时对媒体表示,过去的、今后的重大决策都是由集体决定,已经作出的生产决策、营销决策不会变动,将会一如既往。

乔洪东窗事发,与他的一个业余爱好——足球有关。

知情者介绍说,乔洪喜欢足球,还当过毕节地区足协主席,拥有一大批球友。

据媒体报道,事件的导火索源自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期间。当时,茅台组织部分优秀经销商及茅台优秀员工赴韩国观看世界杯,由山东一家旅行社承办,而其中牵线搭桥的是茅台在山东的经销商姜国武。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茅台与这家旅行社有两份不同的付费合同,茅台方面账目支出的是800万元,而旅行社方面则是按照500万元的合同收款。其中大约300万元差额,有一部分落入乔洪个人腰包。

除此之外,还有消息称,在此事件前后,贵州方面已经多次接到关于乔洪的举报,主要是关于受贿方面的。

2007年3月,去重庆参加全国糖酒会的姜国武,一下飞机就被贵州有关方面带走,配合调查乔洪案。当年11月,乔洪被批捕。

被调查时致信省领导

乔洪信中称:“如果我给弟弟批过一瓶酒,让我弟弟做过一笔我分管的业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乔洪喜欢看书,在中国的企业家中,他最喜欢的是张瑞敏,他给茅台员工们推荐的第一本书就是《海尔是海》。后来推荐的书目中,还有《致加西亚的信》、《细节决定成败》。

“接触不多,但乔洪人比较随和,没有架子。”一位白酒行业资深人士回忆说,外界对乔洪的普遍印象是“为人很低调”。在2007年3月份的全国糖酒会上,也就是乔洪“落马”前的最后一次糖酒会,乔洪照例给每一桌经销商敬酒,气氛融洽。

该人士表示,乔洪在茅台任职7年,确实对公司有贡献。不过他也认为,像茅台这样的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品牌早就树立了,只要任期内没有太大失误,业绩肯定是良性的。

一瓶普通茅台酒至少能给经销商带来100元到200元的纯利润,如果是年份酒,利润可能上千元,但茅台酒产量有限,要想及时拿到货,经销商们动用了各种方法。很多经销商都是情愿先打款,再等着要货,拿着各种领导批条前来提货的经销商不在少数。

据媒体报道,乔洪自己事后的表述中称,茅台60%左右的酒按年度计划分配给各经销商及重要的终端客户,另有40%的酒由领导审批决定。

2006年12月,在茅台杭州经销商会上,乔洪曾当众表示,“我没有一个亲属在茅台上班,没有给亲属批过一瓶茅台酒”。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2007年4月26日,即乔洪接受调查期间,他曾给贵州省主要领导写信,称:“在我主管的茅台股份公司,如果我给弟弟批过一瓶酒,让我弟弟做过一笔我分管的业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受贿100余次超1300万

乔洪在法庭上坦承自己当了几年老总后,价值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称他在位时权力太大,面临的诱惑也太大了。

法院的审理结果却是另一番景象。遵义市中院认为,乔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弟乔建华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乔洪的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乔洪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先后100余次分别收受胡某、公某、罗某某等22人的贿赂,共计1323万余元;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乔洪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在乔洪“出事”之后1个月,也就是2007年6月,季克良和袁仁国首次在京露面,参加有关茅台发展战略的发布会。他们只谈茅台发展,不谈乔洪事件。

一位证券界人士认为,乔洪毕竟只是个人犯罪,不是像古井集团王效金那样的“窝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

据媒体报道,2008年3月4日下午,贵州省纪委秘书长廖建宇证实,对乔洪的调查已进入司法程序。而消息在各大媒体见报的当天,正值全国“两会”期间,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正在北京参加“两会”,他否认还有茅台其他中高层人员涉案。 

据一位在2008年10月参与此案开庭的人士介绍,乔洪在法庭上坦承自己当了几年老总后,价值观发生了很大变化。乔洪说,他在位时权力太大,面临的诱惑也太大了。

2009年1月15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乔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鉴于其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本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从轻处罚。其弟乔建华因受贿罪被判11年。

□原载《新京报》 田 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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