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级体系:资中县全面推行河长制
◇本报记者 孙国丞 文/图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7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资中县苏家湾镇的濛溪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此时,有两条小船,各载两人,他们左右来回地挥动着手中的漏网……其实,这是一支打捞队。队长叫陈厚华,专门负责清理濛溪河苏家湾段的水面垃圾。
“今天打捞的,主要是一些水葫芦。”上午11时左右,陈厚华的打捞船里装满了垃圾。交谈中,记者得知,陈厚华是濛溪口村村主任,按照资中县今年上半年明确的镇、村干部任河长的规定,陈厚华又多了一份河长的职责,而这支打捞队,也是在那个时候组建起的。
“河长不是白叫,是要干实事的。”陈厚华将双手伸到记者面前说:“这些全是被河里的树枝刮伤的。”记者看到,他的手掌及手臂有多处长短不一的创伤,特别是手掌还起了血泡。
陈厚华带领的这支打捞队伍,一周工作5天,平均每天10小时左右。“一天下来,我们要打捞起八九船的垃圾。”陈厚华说。
在陈厚华看来,清理河面垃圾是改善水生态的重要方式,但更多的还是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希望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这才是保护水环境的长久之计。”
据了解,目前资中县已确定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河(库)长,县长任总河(库)长,“县级河长”21名,“县级库长”2名,分别由相关县领导担任。同时,河长制延伸至镇村,设立了“镇级河长”76名、“镇级库长”176名、“村级河长”691名、“村级库长”350名,形成了县、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
资中县从建立河库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再到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对于河道环境治理正在日趋完善,特别是“热爱母亲河、保护母亲河、建设母亲河、美化母亲河”理念,正在全县人民中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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