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把考核权交给群众
□本报记者 周海波
近日,内江隆昌,南关牌坊戏台上,评书、舞蹈等精彩节目正在上演。一首《廉字歌》响彻隆昌上空。演员们以“接地气”的艺术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台下的观众看得津津有味,不时报以掌声。内江市纪委采用此类艺术形式传播廉政文化,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是该市廉政建设的创新之举。
2013年,内江市聘请2142名纪检监察信息员,加大查办案件力度,1-12月,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56件、处分445人。其中,资中县查办了一起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14名镇、村党员干部在水南镇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利用职权骗取国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共同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案件;隆昌县委接群众举报,有900人不符合吃低保条件,县委立即介入,取消不符合条件者的低保资格。
目前,内江市纪委正以打造“廉洁内江、效率内江、阳光内江”为目标,通过创新模式,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根据省纪委要求,内江市已全面恢复了分行业派出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并保留了派出纪工委,实现了纪检监察组织的全覆盖。与此同时,管理上打破常规,实现了内江区域内的所有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考核管理的一体化。
考核主体上,将部门的考核权交给群众。在2013年“千企万人”综合测评活动中,内江147个部门(单位)纳入被测评范围,11000余人参与综合测评。同时,测评期间还组织211名纪检监察干部、特邀监察员,分成61个测评调查监督小组对测评活动实施同步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考核方式上,内江首次参照“经济指标”的考核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划分为基础工作、专项工作、测评工作3个方面、15项工作指标,其中在量化考核中将受过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组织处理等情况综合纳入考核体系;对公共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都赋予一定的分值;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等均纳入考核范围。
内江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由群众来评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一票否决”,这些举措“让各级领导产生压力,激发了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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