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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宣讲法制知识25年—— 退休老人孙传举的故事

内江日报 2013-04-11 05:30 大字

◇本报记者陈烨文/图

人物简介

孙传举,71岁,家住资中县下大东街55号。过去的25年里,他走遍了资中县156所乡镇中心校,行程8000多公里,到部分单位、企业,义务为学生、家长、公务人员等宣讲法制课。

近年来,他还大量收集、整理了身边的好人好事,在讲课的同时串讲新时代的雷锋精神。2013年,孙传举被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评为“四川省雷锋式优秀志愿者”。 

他的故事

孙传举曾在资中县公安局工作,由于工作需要,他经常接触各种法律法规,喜欢阅读和学习的他不仅对各种法律法规烂熟于心,而且热衷于整理、收集一些典型案例。

《人民公安报》、《四川日报》、《内江日报》等10多种报纸是孙传举每天必读的报刊。遇到典型案例,孙传举就把它们剪贴下来。目前他已收集7本剪贴本,每本都有10厘米厚。

退休后,孙传举热心为学生宣讲法制课。每讲一次课,他都要精心准备。法制宣讲离不开案例,孙传举从剪贴本上找案例,并把这些案例与实际结合起来,让学生更容易接受。孙传举不会用电脑,就把案例及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写成上千字的教案。为了让枯燥的法制课更加生动形象,孙传举经过多方联系,与少年犯面对面交谈。在讲课时,他把与少年犯交谈的经历和感受告诉学生,让听者“入耳入心”。

孙传举讲课不辞辛劳。一次,他到资中较偏远的罗泉镇万发小学讲课。在离学校5公里时,下起了大雨,路面泥泞不堪,车过不了,只能步行。当时67岁的孙传举为了不让学校的孩子失望,和宣讲团的其他老人一步一滑地往万发小学赶。到了学校,他身上已沾满了稀泥。 

还有一次,孙传举到一乡镇中学讲课,下午6点讲课结束后,赶回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睡了5个小时后,孙传举拖着疲惫的身体又赶到另一所学校讲课。

去年5月的一天,孙传举到一中学讲课,当时天气热,孙传举让学生坐在树阴下听课,自己则在大太阳下讲课。第二天,孙传举感到颈部又痛又痒,一照镜子发现颈上长了一个水泡。

“雷锋精神是永恒的时代标杆。要让更多的群众学习、发扬雷锋精神,传递正能量。”有了这个想法后,孙传举结合“什么是新时期的雷锋精神,我们该如何做”等内容,和资中县关工委的其他宣讲成员走进学校、社区、村组宣讲。

在资中归德镇马沿小学宣讲雷锋精神不久,该校的一名小学生在放学路上捡到了8000元钱,在其家长的陪同下找到失主并归还;平时喜欢打麻将的社区居民,看到孙传举来讲课,都放下麻将,搬来板凳,认真听讲……

“从警多年的经历让我积累了不少法制知识,这是我为青少年讲课的一点‘本钱\’,我要把自己的‘本钱\’和青少年共同分享,这样才更快乐、更充实!”孙传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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