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法院:开设司法绿色通道 全力保障民生权益

内江日报 2019-04-04 06:48 大字

民工工资发放仪式

◇本报记者 高波 文/图

3月28日,威远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该院第八次“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通报称,自该活动开展以来,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涉民生案件107起,限制高消费152人、纳入失信名单128人,执行到位案款2953.74万元。

查封厂房,19名民工领到9万元“过年钱”

1月31日,威远19名民工领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终于能过一个愉快的春节,而这一切都得力于威远县人民法院的强力推动。

事情要从2018年12月底说起。当时,威远县人民法院受理吴某某等19名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威远县某陶瓷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能在春节前兑付到位民工拖欠案款,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冻结该陶瓷公司银行存款9万余元。由于该陶瓷公司已停产,准备关闭,执行干警随即转变强制执行思路,前往该陶瓷公司对厂房、废钢材进行查封,准备年后进行拍卖变现。

目前,执结到位的9万余元案款,执行干警按比例第一时间发放给了每一名民工。

威远县人民法院为拖欠众多民工工资案件审理开设绿色通道,对被执行人实行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划扣存款、查封厂房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有效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冻结账户,执行到位民工工资1350余万元

维护民工权益就是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10月,威远县人民法院受理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中国某建筑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后,了解到该案涉及民工众多,涉及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法院执行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车辆等强制措施。

“虽然全额冻结了金额,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在外地,委托当地法院扣划需要半个月时间。” 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郭建伟介绍称,为让民工在年末能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执行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被执行人,与其释法析理,并积极跟其公司进行对接;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理解,并于2018年12月11日主动将1350余万元案款打到了法院账户。在核实申请执行人身份、应发金额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法院通过转账方式将执行案款发放至农民工预留账户。

先予执行,先行支付102名民工工资45万元

自开展“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威远县人民法院创新举措,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在涉及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中,威远法院“先予执行”的做法令民工们倍感温暖。

2014年10月,某建设公司承包越溪镇一个工程,陈某某作为该工程实际承包人,招募102名民工参与施工。该工程虽竣工验收,但拖欠民工工资。

2018年3月,陈某某将该建设公司诉至威远县人民法院,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随即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

为尽快让民工拿到工资,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在判决书出具之前,从冻结款项中先行支付45万元,发放给102名民工。2019年3月5日,威远县人民法院召开民工工资发放仪式,陈某某等10余名民工代表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下一阶段,威远法院将完善判决书所需资料,并尽早出具该案判决书,执行完所有工程款项,保障该工程实际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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