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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拴母在树下 拷问孝心

成都商报 2017-02-05 00:00 大字

老人坐在屋外的树下,一条铁链将她的右手和树拴在一起

家人:老人头脑不清醒,不拴会走失

律师:不妥,情节严重将构成虐待罪

警方:核实此事,如属实将依法处理

2月3日,内江市威远县新场镇上游村有村民反映,当地一名多岁的老太婆春节期间也被家人用铁链拴在屋外的树下,十分可怜。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实地采访证实,最近几个月的白天,老人确实被拴在树下。其儿子和儿媳称,老人疑患老年痴呆症,此前未拴时,经常跑出去后走失。

回乡村民:

老人被家人铁链拴树下数月

上游村的村民郑斌(化名)平时在外地工作,今年春节回家后,从朋友处得知,同村有一位多岁的老太婆被家人用铁链拴在屋外的树下。

2月3日下午,郑斌和朋友们一道前往位于新场镇卫生院附近的老太婆家发现,老人坐在屋外的树下,一条铁链将老人的右手和树拴在一起。“当时看到就很可怜,多岁的老人被家人像狗一样拴在树下”。

当时老人家中并没有其他人,郑斌买了一些蛋糕和香蕉给老人送去。“拿给她的时候,她使劲吃。”郑斌说,他从周围邻居处得知,最近几个月包括春节期间,老人白天都被家人用铁链拴在树下。

老人家人:

疑患老年痴呆症 不拴易走失

昨日,记者接到线索后前往新场镇,在老人租住的房屋处见到了老人及其儿子、儿媳等。此时,家人已将老人手上的铁链解开,陪着老人坐在院坝里。“刚给她洗了澡,还没收拾完。”老人的儿子汪永贵说,上午时许,他们便将老人的铁链解开了,给老人洗了澡。

据了解,老人名叫徐春蓉(音),目前还有3个女儿和2个儿子。有个女儿和小儿子在外地,两个女儿嫁至威远其他乡镇。汪永贵说,他们一家本是新场镇民胜村人,3年前因为小孩读书才租住于此。此前,他曾和姐姐及弟弟们商量,每家人轮流照顾母亲。但在去年,他将母亲接回后,只将母亲送到一个姐姐处生活了两个月,“其他(姐弟)没照顾的,就给钱,但有的说了给还没给”。

汪永贵夫妇俩承认,从去年月或月起,母亲便被铁链拴在树下。“我一个人在外面打工,养活一家5口人。”汪永贵说,平时都是妻子在家照顾母亲和孩子。但最近几年,母亲头脑不清醒,医生说可能患有老年痴呆症。此前未拴住时,母亲经常独自一人跑出去走失,被其他村民或派出所看到后送回。母亲还经常在垃圾堆里捡一些死鸡、死鸭等回家放在冰箱内,或丢在其他村民家门口。此外,母亲还在家随意大小便,也经常尿湿裤子。汪永贵的妻子唐某称,家里难免有些家务要做,也偶尔要外出买菜等。“没拴住的时候,稍微不留神,转个身,她就跑出去了。”最近几个月,她都是早上将老人拴在树下,晚饭后将老人关在房间内睡觉。“并不是我们不管,我们也没饿到她”。

当地警方:

尽快核实 如属实将依法处理

附近的村民们也证实,最近几个月,老人都被铁链拴在树下。不少村民表示,他们对此难以理解,“老人患了老年痴呆,家人再怎么困难,也应该善待老人”。

上游村村主任就住在汪永贵租住房屋几百米外,他告诉记者,老人被铁链拴住后,他也曾劝说其家人善待老人,希望老人的子女们都能好好赡养老人,轮流照顾老人,不让老人被铁链拴住。昨日时分许,新场派出所也表示,将尽快核实此事,如核实属实,将依法予以处理。

有律师说: 属虐待行为 造成严重后果将构成虐待罪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认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该老人的儿子和儿媳等用铁链拴住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其为了防止老人走失的出发点虽好,但方式方法十分不妥。子女应该人性化地赡养老人,如果存在子女不管老人吃喝等严重情节,其行为还构成虐待罪。此外,老人的其他儿女也应该尽到各自的赡养义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家权则认为,老人儿子和儿媳的行为已属虐待行为,如他们不听劝阻或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虐待罪。

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图片由报料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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