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8月24日在内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上 内江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不含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以来,市审计局以财政审计平台、经济责任审计平台、投资审计平台为依托,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财政管理情况、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持续开展了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对10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督作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进一步深化。本次报告期内,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9个,审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0754.58万元,提出的审计整改建议被采纳121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7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经济案件线索7件。
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化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服务业,稳定农业生产,强化投资拉动,增强发展后劲,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扎实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市财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到位率达60%。总体来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收入征收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圆满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收入计划。2015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8亿元,占预算的104.42%,同口径增长16.73%。
——重点支出保障较好。市级财政努力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类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5年,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20.15%、146.15%、52.55%、15.98%。
——预算管理不断完善。2015年,市财政对部门预算编制的项目支出划分为运转类项目支出和专项类项目支出,运转类项目主要用于弥补运行经费不足,专项类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特定工作。项目支出的合理划分,既满足单位基本运转的需要,又将专项支出预算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提升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2015年共收回各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 6.36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教育、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等支出,优化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各部门认真整改,已补征及收缴入库各类资金1.89亿元,核减政府工程投资8808.63万元,清收财政存量资金2.71亿元。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一)市级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决算草案的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表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3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务转贷收入),支出117.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24亿元,支出10.9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6亿元,支出0.21亿元。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清理往来款6419.54万元。
2.虚列支出318.57万元。市财政在“财政应返还额度”批复的个别项目未落实到预算单位,金额合计318.57万元。
(二)财政预算资金分配及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分配和管理、资金安全和绩效、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了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存量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部分闲置6389.04万元。截至2016年6月末,2015年“清收的政府统筹的存量资金”仍有6389.04万元未安排使用,造成财政资金闲置。
(2)未及时清理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中结转资金7714.93万元。其中: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结转资金1729.80万元,超过2年以上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985.13万元。
2.财政资金分配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1)代编预算下达不及时4449.83万元。其中,延迟到7-10月下达的财政资金分别是1188.61万元、380.10万元、1069.08万元、1812.04万元,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2)省级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审计抽查了市财政收到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240笔。其中,市财政超过规定期限下达给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56笔,金额共计1.84亿元。
3.项目支出设置分散。(1)部分专项类项目设置随意性大。10万元以下的项目达335个,占专项类项目个数的49%,金额仅占5.8%。
(2)个别部门专项类项目设置过多。其中:设置10个以上的专项类项目有13个部门,设置5-10个专项类项目的有36个部门。
(3)专项类项目的设立没有与运转类项目明显区分。比如,以“工作经费”的名义设立的专项类项目共62个,金额合计254.20万元,占项目总数的9.18%。
由于上述专项类项目过小、过散,资金统筹和整合力度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般公共预算2014年结余(结转)4549万元未纳入2015年预算安排。其中上年结余883万元,结转3666万元。
(2)部门上年结余未纳入当年预算2527.10万元。结余较多的单位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11.09万元,市公路运输管理处316.44万元,市技工学校715.22万元等。
(三)预算收入征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地方税收征收情况、税收管理情况以及非税收入征缴情况。2015年,预算收入完成较好。审计中发现了以下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1.93亿元。2015年末,市级部门在市国库支付中心开立的非税收入账户余额2.26亿元,扣除应缴上级资金及未结案资金0.33亿元,2015年末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93亿元。
2.税款征收不及时2850.34万元。其中:延伸调查了2个房地产项目,市地税局未及时征收(或预征)商品房开发销售环节税金1643.14万元;代开普通发票未足额征税33.10万元; 未及时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174.10万元,占城镇土地使用税当年应征数的17.31%。
3.驾驶员培训行业税收征管不到位。审计抽查了2家驾校,均存在少计营业收入的行为。根据驾校提供的2015年结业人数测算,共少计营业收入683.89万元,漏交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等地方税收。
(四)预算支出审计情况
延伸审计了市农业局等12户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业,上述单位能较好的执行预算,审计中也发现了个别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 个别单位项目支出进度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抽查的4个项目,均不同程度的存在项目进度缓慢的情况。其中:
(1)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康复院项目进度情况。该项目于2015年6月立项,建设工期2015年-2017年。截至2016年6月末,该项目仅完成了项目选址、土地使用证办理等前期工作。
(2)市文化馆建设项目进度情况。该项目于2012年9月立项,建设工期2012年-2014年。截至2016年6月末,该项目仅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
(3)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度情况。该项目于2012年8月立项,建设工期2013年-2014年。截至2016年6月末,该项目仅完成了采样车和部分仪器设备采购。
(4)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度情况。该项目于2013年10月立项,建设工期2013年-2015年。截至2016年6月末,该项目仅完成施工设计招标、地质勘测等前期工作。
2. 拨入内投集团部分项目资金3920万元,相关部门未申报使用。
截至2016年6月末,市财政局拨入内投集团项目资金中有3920万元,相关部门未申报使用。包括公租房补助经费120万元,国省干线公路安保工程500万元,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改(扩)建工程300万元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审签)情况
对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签),延伸检查下属单位7个。重点检查了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报以及会计核算情况。总体来看,上述部门能够认真执行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完善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58.67万元。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55.61万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无预算、超预算列支3.06万元。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48.62万元。
其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欠缴非税收入821.19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欠缴非税收入27.43万元。
(三)公款缴存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7.07万元。
个别单位未足额扣缴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差额7.07万元由财政资金支付。
(四)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账列数与决算报表数相比,收入多列73.54万元,支出多列190.91万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账列数与决算报表数相比,收入少列5.89万元,支出少列11.79万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账列支出数与决算报表数相差19.31万元。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市、县(区)审计局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县(区)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总体来看,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较好,进一步推进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了办事流程;进一步推动了重大项目建设。审计中也发现了个别单位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提交了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7篇,提出的7条审计建议均得到了采纳,促进了有关部门健全管理制度1项。
(一)电子商务推进较慢。
1.电子商务集中区入驻企业少。比如个别县的电子商务集中发展区,建筑面积4280平方米,入驻电商企业仅10户。
2.物流成本偏高,给电子商务发展带来较大阻力。由于尚未建立物流仓储集配中心,物流分散经营,部分企业离城区较远 ,高昂的物流成本给电商发展带来较大阻力。
3.电子商务整体水平不高。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电子商务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处置有待加强。
个别县(区)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1567万元。
(三)简政放权政策落实不到位。
有2个县共计22项审批事项未按规定进驻县(区)政务中心;个别县便民服务建设经费保障不足,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保障不足。
威远县团鱼凼水厂东线管网延伸工程、威远县青宁供水工程项目资金保障不足,拨付率较低,2015年资金拨付率分别为39.74%、41.95%。
(五)扶贫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
个别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扶贫资金绩效;2个县(区)共3164.91万元的扶贫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
针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县(区)积极整改,加大了项目的推进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简政放权等便民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通过对县(区)上审下和对市本级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1.26万套,基本建成0.92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0.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开工0.51万户,竣工0.50万户。通过实物和货币安置等方式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1.04万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80万户。总体来看,内江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明显实效,但工作推进和统筹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5个县(区)2015年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42亿元未及时分配使用。
2.个别建设项目手续不完整。个别县(区)的11个项目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项目前期基本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
3.个别县(区)廉租房租金管理不合规。未将收取的廉租房租金28.13万元,缴入本级财政。
4.个别县(区)保障对象超范围。有2个县(区)4户家庭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违规领取资金0.55万元、住房2套。
5.保障对象未实行动态管理。由于市级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全市有858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清退,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36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11.78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县(区)积极整改:调整结余结转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已取消362户保障对象的资格。
(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情况
2016年市审计局组织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对3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本级10个、县级22个)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管理总体较好。
1.会议费支出情况。2015年32个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预算为277.04万元,当年实际开支会议费285.12万元,比预算多支出8.08万元,比上年增加53.39万元,增长23.04%。个别单位也还存在报销手续不完备,报销缺少会议预算、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名册等情况。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5年32个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预算为196.1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75.22万元,比预算多支出79.08万元,比上年增加93.11万元,增长51.13%。个别单位也还存在培训费报销手续不完备,部分培训费报销缺少培训经费预算和参培人员名册等情况。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5年32个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费预算为255.9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63.16万元,比预算少支出92.76万元,较上年少支出36.90万元,减少18.44%。抽查发现,接待费管理中也还存在少数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接待费;部分单位接待费报销手续不完备,比如未严格实行“三单制”,共计72批次,金额8.56万元;部分单位存在陪餐人数超标,共计15批次,陪餐超标人数60人次。
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2015年市财政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等3个单位开支因公出国(境)费14.22万元,其费用报销手续比较规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抽查的32个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56.10万元,实际支出384.79万元,比预算多支出28.69万元,比上年少支出47.47万元,减少10.98%。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平台作用,全局协调、统筹安排,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有效的整合了审计资源。以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重大方针政策、执行财经法规、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审计,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市本级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审计领导干部10人。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财政(财务)收支不真实、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审计共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9.37亿元(含延伸审计部门及单位),其中,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0.40亿元、负主管责任18.58亿元、负领导责任10.39亿元。违规金额21万元,其中,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1万元,负主管责任20万元。移送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线索1件,督促相关部门继续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1件,提出审计建议书3件,促进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38条,建立制度11项。
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审计情况,本次不再报告。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的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年初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继续完善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明确基本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专项类项目支出的范围。严把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关,正确区分运转类项目和专项类项目,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
(二)进一步落实财税政策,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建立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常态机制。对结余资金及时收回,结转资金督促使用,确实不需使用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其他支出。
2.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考评。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的绩效管理,做到“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和部门调整预算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做到财政支出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评。建立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结果运用机制。
3.提高专项资金批复下达时效。财政共管资金涉及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分解下达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的维护和管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专项类项目原则在项目库中选取,避免盲目决策。
(三)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交换平台。
1.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数据共享。目前,养老、医疗、就业、低保、五保、房屋产权交易、税收征管、住房公积金、工商管理等已经充分运用了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但数据运用主要局限于本部门、本系统,横向数据交流较少,“信息孤岛”尚未打破,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需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互联互通。
2.建立大数据的运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政府搭建平台,五保、低保、廉租房分配以及养老保险征缴发放等部门参与,通过数据交换、比对,更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民生政策精准落地,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级预算管理体系更加健全,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也在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全市审计机关将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做出更大贡献!
新闻推荐
秸秆焚烧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威胁人与其他生物体的健康;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引发火灾,影响空气质量;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为有效遏制辖区内秸秆焚烧行为,威远县严陵镇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