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抵押融资——“盘活”农村资本
◇本报记者徐静张小丽
随着威远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产权交易日渐活跃,流转大户及专合社在扩大生产、发展规模农业的过程中面临新的问题:缺少抵押物,贷款难,所拥有的承包地经营权等资产普遍闲置,财产权、收益权得不到有效体现。
威远县向家岭无花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曾遇到过这种尴尬的局面。
“过去,农民往往因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到银行贷款都不成功,较大程度上阻碍了发展。”威远县向家岭无花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游勇说。
农村产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试行,及时缓解了向家岭无花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难题。
今年6月,威远县向家岭无花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497.4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农村信用联社向义信用社贷款300万元,这是该合作社继2014年之后再一次以农村产权进行抵押贷款。
收到该合作社贷款申请后,向义信用社会同威远县统筹委、威远县农业局及专合社对拟抵押的土地经营权按照当年土地流转价格及附着物收益进行评估。经实地调查、参考市场价格,议定为1169万元,权利价值为300万元。根据约定,向家岭无花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无花果收购加工企业——金四方果业公司连带担保,把该专业合作社未来收益一并作为贷款归还的履约保证。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融资,威远县探索农村“三权分立”,明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关系,即:农村承包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和经营权归农民所有,其经营权可以流转、抵押。
同时,积极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让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公平进行流转,探索经营权作为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价依据,并由统筹委、农业局、承包户、县农商行,按照市价对土地经营权及附着物公允作价,作为评估依据。
采取由县土地流转交易中心登记,统筹委、农业局双备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思路,并附加涉农龙头企业连带担保,把抵押方未来收益一并作为贷款归还的履约保证,既防范了金融风险,又推进了农业产业发展。
威远县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通过流转、抵押、担保、贷款的利益联动机制把农户、新型农民经济组织、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的利益打捆,农户有了金融后盾的支持,可以放开手脚发展生产。同时,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无偿担保保,证了企业生产原料的供应;金融机构围绕农村产权开发涉农金融产品,拓宽了业务品种、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对加快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014年,威远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已发放贷款620万元。目前,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已常态化,2015年已继续发放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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