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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荣誉之下不忘初心

四川法制报 2015-06-11 23:54 大字

本报记者 余力 文/图

人物

内江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爱华

荣誉

首届“最喜爱的政法干警”

简介

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及涉妇儿案件审理工作,在她的积极推动下,“一二三六”少审工作模式和少审工作“五项举措”在内江法院广泛推行

继获得首届“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荣誉之后,2015年1月,张爱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身上的荣誉光环越来越多,但她心系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情怀一直没有改变。

“获得荣誉那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对我工作的肯定。我要带好头,做好榜样。”近日,张爱华接受了四川法制报记者的采访,谈多年以来对少年审判工作的坚守。

始终心系未成年人

今年5月23日,六一儿童节前夕,张爱华心里惦记的是内江十五中(工读学校)的孩子们。面对这群特殊学生,张爱华思考得最多的是如何让孩子们过上一个有意义的儿童节。她多方查找资料,选取了一个青草填肚、捕鱼解馋的“弃儿”杨六斤面对困难顽强生活的励志故事视频,让孩子们观看后谈感想、谈体会。

5月26日下午,在内江十五中“守法·励志”教育活动现场,一名学生失声痛哭道:“杨六斤生活那么艰苦,都没有抱怨;而我的爸爸妈妈那么爱我,我却经常惹他们生气,我真的是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以后我一定会改正。”张爱华告诉记者,以这种鲜活的人和事教育孩子,比单纯的说教效果要好得多。

这只是多年来,张爱华关爱未成年人的一个片段。在那些帮扶少年眼里,她像是一位好妈妈;在同事的眼里,她是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前辈。

她以前的老领导现威远县法院院长刘应江这样评价她:张爱华在担任刑事法官期间,她承办了很多有代表性的案件,创造了不平凡的审判业绩,总结出了有价值的审判经验。更为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大爱之心,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深切关怀那些涉案的未成年人,涉案的妇女,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给他们送去了司法人文关怀。

主动请缨参与少审工作

今年2月,内江市中院被确定为四川省首批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法院,张爱华主动请缨,申请到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工作。“新成立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将探索建立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为一体的少审工作机制,我有幸参与其中,对我来说,是新的起点、新的挑战!”张爱华告诉记者。“在荣誉面前张爱华没有丝毫懈怠,她审判经验丰富又认真负责,给年轻同志树立了好榜样”。现任少年审判庭庭长张宁对张爱华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内江市中院政治部主任何伟认为,张爱华就是全市法院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面旗帜。“我们的队伍需要这样的标兵,她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让全市法院干警学会审视、检讨,进而改变、再整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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